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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魚獲請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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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6-10-30 23:37: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個早上的魚獲,看!!那個阿伯真會釣 ,請不要誤會我 ,我只是借的魚獲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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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6-10-31 00:28:03 | 只看該作者
溪邊真是高手雲集阿
利害的阿伯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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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6-10-31 01:05:07 | 只看該作者
最近這種花還真多
看來有機會看到40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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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6-10-31 01:13:44 | 只看該作者
好大的花花唷@@

尺寸真是嚇死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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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6-10-31 01:14:32 | 只看該作者


這應該是霞免吧~
屬於保育類的!!
是不能抓的吧?!
猜想此釣點應該不是在北部!
而是在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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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06-10-31 06:53:29 | 只看該作者
瞬爆 了兩次線 拉不回頭的感覺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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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6-10-31 09:24:26 | 只看該作者
花是很多 有一尾特寫不是花 是會很貴ㄉ魚 噓~~~~不要講是啥 記得放回ㄑ就好 不然真ㄉ很貴~~~~~很貴~~~還會被關ㄉ  記得不要亂搞  不小心搞上了要放回  不然後果自行負責~~~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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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6-10-31 11:31:22 | 只看該作者
好像是保育類的高身固魚耶,在北部真的是難得一見,為啥很貴?我猜可能是罰金很貴吧?!呵呵,千萬別說出去。我會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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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6-10-31 16:18:24 | 只看該作者
高山固魚嗎?保育類的唷...
要丟回去唷0.0不然他們會絕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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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6-10-31 21:51:09 | 只看該作者


拉不回頭真的很爽,上次去北橫,我的翠微也被拉不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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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6-10-31 23:05:30 | 只看該作者
我也好想在搞搞他喔........麵仔  捲仔    ...........好想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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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6-10-31 23:12:15 | 只看該作者
哇........好大的霞妹喔.....
真可惜...我住北部..不然我也好想試試.不小心釣到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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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6-10-31 23:30:08 | 只看該作者
默念魚獲請放生魚獲請放生!!! 大家有放魚穫日後大家才能有魚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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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06-11-1 20:53:02 | 只看該作者
不能帶走ㄛ  釣到快放生   留身影 照兩張    不想跟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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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06-11-2 23:27:1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阿昇 於 2006-10-31 09:24 發表
花是很多 有一尾特寫不是花 是會很貴ㄉ魚 噓~~~~不要講是啥 記得放回ㄑ就好 不然真ㄉ很貴~~~~~很貴~~~還會被關ㄉ  記得不要亂搞  不小心搞上了要放回  不然後果自行負責~~~ :L ...


沒錯
各位大大千萬不要玩的太過火了
抓到除了要罰緩之外還要移送的
吃官司划不來

我們常常處理保育類野生動物
也罰了不少件
有的還移送偵辦
所以要三思ㄚ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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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6-11-3 12:33:26 | 只看該作者
知道便好, 別說出來, 否則又會給有心人士留下証物, 找麻煩, 靜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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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6-11-3 19:10:03 | 只看該作者
真厲害低阿伯.....改天一定要請教一下


嗯嗯....當然也想要  不小心釣到的感覺.. 釣到一定要放生囉  嘿嘿...

可是我也住北部.......

[ 本帖最後由 george周 於 2006-11-3 19: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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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發表於 2006-11-3 20:32:1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風情 於 2006-11-2 23:27 發表


沒錯
各位大大千萬不要玩的太過火了
抓到除了要罰緩之外還要移送的
吃官司划不來

我們常常處理保育類野生動物
也罰了不少件
有的還移送偵辦
所以要三思ㄚ
:lol ...

過火 :L   什麼是過火ㄋ???  法規:應該沒規定説不小心 釣穫 會罰吧     它可能規定 :帶走.食用.收藏等會罰會關  
也應該沒代表説 貼圖.説.拍照等有罪..... 別嚇人好不好 我好怕ㄚ...      也沒代表我貼圖 就是代表我有罪 我有帶走魚穫 我有食用 我有收藏 等....您説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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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6-11-3 23:17: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聰仔 於 2006-11-3 20:32 發表

過火 :L   什麼是過火ㄋ???  法規:應該沒規定説不小心 釣穫 會罰吧     它可能規定 :帶走.食用.收藏等會罰會關  
也應該沒代表説 貼圖.説.拍照等有罪..... 別嚇人好不好 我好怕ㄚ...      也沒代表我貼圖 ...



聰大
有罪是您說的ㄡ
我沒說過
只有法官才有權說
還有-我不會嚇人-更不會嚇您-沒有養自然不必怕
我只是說出事實給大家參考
提醒大家要小心
需要大驚小怪嗎

我的---過火---意思是釣到保育類的不要帶回家養---

世上百樣人
心態都不同
真的會有人養
還讓他人知道
這就太沒危機意識了......我們遇到的幾乎是這樣
有些識貨的看見有人養會去檢舉
但......一樣會有人養.一樣會有人檢舉......占百分之90
這是相對的...

釣魚是很好的休閒娛樂
興趣.趣味就好---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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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06-11-4 01:01:34 | 只看該作者
我就是那種 會大驚小怪的人     我一直以為釣魚 就是釣魚 無所謂帶不帶走魚穫和吃了牠 的事     霞免 大家都知道是保育魚類  有人帶走牠和我無關 :     我們常常處理保育類野生動物
也罰了不少件
有的還移送偵辦
所以要三思ㄚ
在我的主題説 以上 您説我會不會亂想         自己做的事 我自己負責 至少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有養的您去跟別人説   有釣到的 我就收下您的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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