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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保育 新北萬里、瑞芳及貢寮3處保育區增訂採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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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增訂萬里、瑞芳及貢寮等3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的採捕限制。(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提供)
2021/02/18 16:05〔記者林欣漢/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今天宣布,為保育漁業資源,萬里、瑞芳及貢寮等3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將加強龍蝦、九孔及海膽等水產動植物的採捕限制,包括每年3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採捕龍蝦、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禁止採捕白棘三列海膽。另外,原規定未滿4公分禁止採捕的九孔,調整為滿5公分才能採捕。
漁管處指出,新北市有4處保育區,其中,去年6月成立的野柳保育區,是新北市第一個完全禁漁區,海域內只有石花菜及麒麟菜須經申請同意後,才可限制採捕,其餘物種嚴禁以任何方式捕撈,岸際徒手及垂釣都不行。
其餘萬里、瑞芳及貢寮等3處保育區為有限制採捕,包括龍蝦未滿20公分禁止採捕、石花菜及麒麟菜等藻類限制採捕期;大法螺、珊瑚及礁石則是完全禁止採捕。這3處保育區禁止使用潛水器材及網具採捕,違者依漁業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漁管處說,為加強保育漁業資源,已公告每年3月1日至7月31日禁止採捕龍蝦;海膽除原規定不含刺殼長未滿8公分禁止採捕,增列每年9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禁止採捕白棘三列海膽;九孔原規定未滿4公分者禁止採捕,調整為未滿5公分禁止採捕。
漁業處強調,海洋生物資源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保育區最基本的功能,只是提供生物生息繁衍及棲息之處,更期待未來能夠從保育區外溢到附近海域,補充海洋生物資源。
保育漁業資源,新北市政府增訂萬里、瑞芳及貢寮等3處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的採捕限制。(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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