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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灑網ˋ毒魚ˋ電魚~~有何應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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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0-7-7 00:20: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有時看到些在溪邊灑網,大大們會者處理或應對??
0 |, B/ w6 E1 p, D+ w0 R
7 O* A0 Z' ^0 I5 m# U0 y或 乾脆打哪支電話請政府來關切??
! n7 u1 d9 M/ e0 l9 t) q1 q6 J) |* E+ Y# U  c: v
還有點疑問~" l! o+ Q; K  h+ l) V% I7 S3 w
1.非禁捕魚獲區, 灑網ˋ置網者,有何相關法條可約束?( X" _7 D$ ^; I' z& n6 p7 ]4 q
  j0 L) S6 Y  V* b. e% }' z) [0 H
2.如非禁捕魚獲區, 毒魚ˋ電魚 .
# a; J5 U4 Z  n/ S
$ \' ^7 _! g+ d以上2點,請政府機關來處理~有用嗎? 要向哪個單位或電話 ,叫他們來處理??4 W& f" ]+ B6 R& j" j

2 J# j" O8 f! Z0 p8 X7 L[ 本帖最後由 cr8eixcr8eix 於 2010-7-7 00: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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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0-7-7 00:41:37 | 只看該作者
當場打電話給警局,最好先拍下照片存證,等警方來,看牠怎麼處理,如敷衍態度,不如你願,可出視照片,在往上反印,或鄉鎮公所,多數警方都是以勸導優先,看舉發者的態度囉,你有證據,要求警察嚴辦,因該也是依法行事,警察不理你,可以向 鄉鎮公所反應!! 法律條例,上網很方便可以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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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0-7-7 05:12:00 | 只看該作者
請搜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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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0-7-7 09:06:29 | 只看該作者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v8 a/ }( a( K, `9 Y" w: G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5 P) ~' M3 h  Z9 G2 j2 q+ u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 i* q7 }. q  D, A  J. u二、使用毒物。
" i6 Z6 Z9 P2 _- d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7 M8 `- U2 p8 k% u/ g7 |* X- f
四、架設網具。" D+ t: |( V# {- D& [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4 q) F7 B; o4 ?' Q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d. I& Q' l) c! ^7 D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6 D) |0 N5 @2 ?1 {; T/ G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O9 r" L0 `& o2 P9 O8 I  E

4 B0 M3 d' r/ v* |' Y' Y2 n4 l1 e  j. V, i5 Y: V" F* v# t

9 j8 x; T* \; x- i% i1 |, Z第五章 罰則5 F+ V# a+ t" a* w9 H" ]
; A4 b4 w% P0 ?( U  r" f
; |& _6 C/ z, v
第四十九條- B9 h1 l  L: n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v( j5 b' P( b一、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管制事項者。
1 }  v+ O, z) @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
8 L3 q/ t! I4 j& N0 H+ K1 r6 w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三條規定,規避、拒絕或妨礙者。
/ G. C) W: b" p" ?" V- @7 b四、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
3 P! Z7 V& X5 ?# e9 q- a五、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其場所及設備不符合標準者。
0 `! y, P9 f$ Y+ k# |1 y* z. K; d7 ?六、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未申請許可者。  G1 s8 D' z' _  Y
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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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0-7-7 10:15:01 | 只看該作者


請問  八卦網也算嗎  常常 在釣魚的時候 看到   魚都被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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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0-7-7 10:19:02 | 只看該作者
既然違法 那釣具店賣玲子 卻不違法  就好像是改裝車零件可以賣 裝上去就違法    台灣法律真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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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0-7-7 13:23:46 | 只看該作者
打電話給警局(大多沒用),拍下照片存證,(不然自己人多就??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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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0-7-7 14:1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6# 的帖子

大大說的真有道理  X, x+ ]8 o& t- i4 K% _. Z# j; l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7 c4 L, q' v- {+ [# i
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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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0-7-7 16:46:13 | 只看該作者
對阿!!
" m6 I* W: i; i& w# u6 q. p3 o. {
& g' S; |. B+ O, I; q. {' `6 A外面都有賣那些工具了 ; f( f2 g2 ^: P9 M
9 a5 m; _( l  m& Y% A4 ]* d
怎麼限制也沒用ㄚ / ]( H* n' t& l# K9 A9 K
% `( t0 f& a0 \0 n* J" L: r
限制有用的話那漁具店還賣那些網子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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