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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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ei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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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標準才叫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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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發表於 2009-3-18 22:08:37 | 只看該作者


其實想吃就帶,帶多少自己衡量就好,溪魚也算一種野味(滋味如何見仁見智),偶爾嚐嚐無傷大雅,但別不吃又不放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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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發表於 2009-3-18 23:16:18 | 只看該作者

樓樓上好文

丹羽大好文一則
值得一看再看
小弟釣技很差
但是良心建議各位版友
能放盡量放吧
有時候
自私一點,看自己就好
不要再去想,我如果不放走也會被別人釣走,電走,網走
那是別人的事
從自己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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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發表於 2009-3-19 07:20: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rodinlee 於 2009-3-18 21:44 發表
我想事出必有因,不敢講的用影射的,我來當壞人吧!版大會發這種文章,是因為大物行先生吧!新店源豐釣具我也常去,我知道大物行先生是誰,真的習慣就好,這世上愛現的人,豈止溪哥爆箱一人而已.

有點年紀的就知道,20年前有一位自稱 ...

丹羽大大說到重點了,有的人就是愛現。還一直感謝支持呢~重點是還真的有人支持,是想要釣具買便宜一點嗎?哎~不知要怎麼說了。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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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發表於 2009-3-19 17:55: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6# 的帖子

既然沒有人(也許是不敢 也許是認識或怎樣 無所謂)跟大物行先生建議 小弟就先身先士卒了 小弟已經在他昨天發的文給予建議了 雖然是個人自由 但是希望他能聽的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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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發表於 2009-3-19 19:35:06 | 只看該作者


最近埔里某釣具店常常成群在大甲溪畔以誘餌籠掃溪大小通殺
一個早上下來10幾斤跑不掉
這現象加上埔里國姓一帶的釣況我不禁這麼猜
那附近的大小溪經過921與無數次大洪水
又被他們如此掃光
已經接近沒魚可釣了
因此轉戰路程很遠的大甲溪
且如今因釣況奇差無比,埔里附近流域作釣的釣友也銳減
釣具行生意也備受影響
整個下來,不都是自己造成的?!

[ 本帖最後由 ggwo621 於 2009-3-19 19: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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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發表於 2009-3-19 23:45:27 | 只看該作者
小弟淺見:其實版大也是蠻無辜的,po個圖就被大家給狂k,個人認為真的該k的是那些殺無赦、大小通吃、而且不斟酌漁獲的高手。
po漁獲是好事,大家分享,光看照片就粉爽了,不過請別趕盡殺絕,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小魚請放生,夠吃就好。
要不然請政府立個法條好了:
1.非法在溪流毒、網、電魚等捕魚活動,移送法辦,予以重罰。
2.想要在溪流、水庫等地釣魚者,必須先向在地派出所或警察局等,申請許可證,才可釣魚,如未經許可釣魚,視同非法捕魚,也是予以重罰。
3.所釣漁貨如果想要帶回家,必須依照魚種不同,予以限制尺寸及數量,想偷渡者亦予以重罰。
4.不保護漁場環境衛生、亂丟垃圾者,處最高刑責。案,粉多可以釣魚的地方,都是垃圾,案,釣個魚還得把垃圾移開才有位置可以做釣,所以處最高刑責。
5.在保護區釣魚者,加重處分,都已經是禁釣保護區了,還釣,管你是不是在地的,是看不懂國字,聽不懂人話嗎?
6.還在想..........
沒事,發發牢騷,絕非影射任何前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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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發表於 2009-3-19 23:54: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88# 的帖子

埔里阿
說來真慘 被譽為好山好水的埔里
有些地方 水乾淨的跟什麼一樣
但是連一隻魚苗都沒有
我也是埔里人 常常就在為了找點而困擾
悲哀阿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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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發表於 2009-3-20 00:40: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ellowjj 於 2009-3-19 23:45 發表
小弟淺見:其實版大也是蠻無辜的,po個圖就被大家給狂k,個人認為真的該k的是那些殺無赦、大小通吃、而且不斟酌漁獲的高手。
po漁獲是好事,大家分享,光看照片就粉爽了,不過請別趕盡殺絕,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小魚請放生,夠吃 ...

看了大大的建議,真的覺得釣魚的人好可憐,想想也沒有甚麼休閒娛樂活動,需要政府跳出來立法來保護的.大家(包括我得罪過的大物行先生)都應該要回到基本面來看魚少的問題,是因為封溪不夠徹底嘛!一樣許多人罵翻天,說封溪是封給在地人搞的,是因為釣了一大堆小魚不放生的嘛!20幾年前就這樣在搞,20年後的今天還是有魚,只是20年前用0.6號線就釣得到,現在最粗是0.2號線,想爆箱的要用0.08號線.是釣友的公德心沒長進亂丟垃圾嘛!毒網電嘛!現在誰的學歷低,7分就能念大學,小學老師就有教公德心.

有空的話,不妨大家去看看日本人的網站,DAIWA跟GAMAKATSU,日本人公德心應該很高了吧!為什麼日本的釣具大廠還要去常常推動清溪淨灘活動,參加的往往不是你我一般年紀的大人,是小學生.然後一樣會清出一大堆的垃圾.說明什麼,日本人也沒公德心啊!但為什麼人家的釣魚環境就是優,因為企業懂得回饋懂得教育,不是靠政府,釣具大廠舉辦清溪活動,打響知名度,有了好環境,就有更多人釣魚,更多人買釣具,這就是好的循環,教育了小朋友愛護自然,20年後他們長大了,還是會喜歡釣魚,等於是在培養20年後的常客.

第2點是"放流",不是阿彌陀佛的放生那種,那是破壞生態.放流是每年都在做的,不是政府做,是一個叫"日本釣振興會"的財團法人,雖然有部分是日本農林省跟國土保安廳參與其中,但性質是非官方的,重點是各大釣具廠都是日本釣振興會的會員,每年會提供營業額的幾個百分點,來提供放流魚苗的費用.日本最大的餌料公司"丸久",有買過他們.加誘餌粉的請注意一下包裝袋上會印上,本釣餌將提供營業收入部分做為放流費用.日本人深知,人一直在進化,魚卻沒辦法跟著變多,只好靠著每年的放流來維持一定的量.放流溪哥,現在聽起當然會覺得好笑,但不是不會發生.

真的需要跳出來的不是政府,除非哪天一個愛釣魚的人選上總統,需要跳出來得是靠賣釣具賣釣餌為生的這些企業要跳出來,一樣的舉辦 清溪淨灘的活動,一樣提撥營業額固定的成數來作為放流基金,造成一個善的循環,而不是去期待人人發揮釣品,去期待政府封溪封得更徹底,釣個魚都要穿背心押國民身分證,還要付500元清潔費.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希望台灣的釣具廠商能有一天明白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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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發表於 2009-3-20 07:45: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rodinlee 於 2009-3-20 00:40 發表

看了大大的建議,真的覺得釣魚的人好可憐,想想也沒有甚麼休閒娛樂活動,需要政府跳出來立法來保護的.大家(包括我得罪過的大物行先生)都應該要回到基本面來看魚少的問題,是因為封溪不夠徹底嘛!一樣許多人罵翻天,說封溪是封 ...

極度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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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發表於 2009-3-20 09:00:3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rex751215 於 2009-3-19 23:54 發表
埔里阿
說來真慘 被譽為好山好水的埔里
有些地方 水乾淨的跟什麼一樣
但是連一隻魚苗都沒有
我也是埔里人 常常就在為了找點而困擾
悲哀阿ˊˋ

想起我小時候~10年前了吧~

和老爸去埔里撿黑膽石~

只見水裡面到處都是魚

到處都是蝦~那樣的畫面真是好~

現在好像也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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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發表於 2009-3-20 17:55:3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3# 的帖子

是阿~
大約在10年前 我還國小的時候
我也常跟爸爸到觀音瀑布那邊釣魚
水乾淨 魚爆多
腳放再水裡面 等個10分鐘 一堆蝦子來咬腳
哀 不過好景不常阿
現在連個魚苗都沒有 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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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發表於 2009-3-21 02:43:03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的帖子

你這.....不是欺騙社會大眾嗎
說清楚咩!!
小江大大....俺贊成你的說法!!
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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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發表於 2009-3-21 06:00:27 | 只看該作者
真的是變態~~好怕怕 :kuei06: :kuei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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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發表於 2009-3-22 17:17:51 | 只看該作者
其實不瞞大家..我在3月21日用鯽魚餌釣獲溪哥.石賓不下百隻.當然魚體都是兩指以上.但.剖複才知母體都的有抱卵.所以開始釣獲母魚皆放生.今年比較特別溪裡的母魚提早報卵.希望各位大大釣到溪魚.不管任何品種.母魚請放生.延續後代.希望大家共襄盛舉.比小魚放生更有效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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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發表於 2009-3-24 23:37:21 | 只看該作者
留的青山在 不怕沒材燒  有釣 有爽 有開心就好啦 不必要趕盡殺絕  放一點回去 下次才有機會釣到更多魚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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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發表於 2009-3-25 16:53:36 | 只看該作者
開個玩笑可以.
如果是認真的那就太驕傲了.
不需要這麼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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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發表於 2009-3-26 15:27:02 | 只看該作者
哇靠
這就是爆箱阿
恭喜拉到這麼多ㄚ
在哪釣的
說一下
我也來去碰碰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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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發表於 2009-3-27 10:03:3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小花 於 2009-3-20 09:00 發表

想起我小時候~10年前了吧~

和老爸去埔里撿黑膽石~

只見水裡面到處都是魚

到處都是蝦~那樣的畫面真是好~

現在好像也都沒有了~



嗯..........
好久不見了
你都去哪釣魚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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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發表於 2009-3-27 14:10:49 | 只看該作者
拍拍照就算了吧!
要吃帶回一斤也夠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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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發表於 2009-3-29 00:03:1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moscowblue12 於 2009-3-17 23:25 發表
看到這樣的文章有這麼多人回覆
可見台灣的溪流還是有救的

但有一點不吐不快
有時候看到一些會殺魚吃魚的人
對於別人的指摘他們會說
網魚電魚毒魚比他們還嚴重
更不要說破壞河川的人了
其實我認為你要帶就帶
只要不 ...

個人認為這位大大比喻有些不妥當...
好像帶個魚回家吃就罪惡不赦
而且事情根本是2碼子  沒戴安全帽本身就犯法
但是帶魚回家吃 犯法了嗎????
而且適量取用 並不為過 如果以自己不吃魚 而去批判譴責有吃魚的人
是否過於偏激 弱水三千 只取一瓢飲的人還是有的
大大的比喻有失公道  不敢茍同...

[ 本帖最後由 kohn8888 於 2009-3-29 00: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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