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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29 護漁行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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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3-5-30 19:29:19 | 只看該作者


新北市農業局自1996年配合漁港法修法,在全市30處漁港擇定淡水第二、後厝、草里、中角、水尾、野柳、深澳、水湳洞、和美及福隆等10處漁港,公告部分不影響漁船進出的港區可下竿港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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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3-5-30 19:46:56 | 只看該作者

讚成嚴法重罰錯了嗎?
小弟之意只是要同好們注意一下相關法令及告示,以避免觸法...
並無興災樂禍之意.別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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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3-5-30 20:41:06 | 只看該作者
7520QJ 發表於 2013-5-30 10:16
釣魚人口很多.但卻是最散.最不受重視的休閒活動.......是不是該團結起來一人一封信向政府單位抗議了....... ...

有同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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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3-5-30 21:38:26 | 只看該作者
釣魚人真可憐,處處被限制。這種政府只會欺負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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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3-5-30 21:45:48 | 只看該作者


官逼民反
釣魚罰3萬,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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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3-5-30 22:12:33 | 只看該作者
喜愛釣魚有錯嗎?為何政府要一再打壓?難道說我們就永遠是最弱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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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3-5-30 22:18:17 | 只看該作者
1996所訂的法則 都過了10幾年了 是不是該修法了只開放10各港口不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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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3-5-30 22:57:43 | 只看該作者



                             這種賊頭政府


                                                唉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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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3-5-30 23:01:26 | 只看該作者
柿子挑軟的吃,釣魚的最軟了,沒錢買船,沒錢去海釣場消費,只求在安全不妨礙他人的地方,甩甩竿也禁止,魚是能釣多少,我都是去餵魚的常常打龜的那位,試問真的釣的到魚會比近海毒魚網魚的多嗎?樓上的朋友,為您難過,我也是最軟的!哀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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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3-5-30 23:46:11 | 只看該作者


該護的不護~還讓國人不是被殺就是拿錢才放人~現在自己人賺肚內他最厲害~馬政府真的是~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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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3-5-30 23:54:35 | 只看該作者
淡水第2魚港不是公告開放   為什麼還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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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13-5-31 00:36:26 | 只看該作者
說真的在漁港釣魚不要礙到魚船進出就行了.政府應該訂出規定讓釣客能再不影嚮船隻進出的地方作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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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3-5-31 01:32:51 | 只看該作者
個人觀感不同.那我也Q&A一下
Q1:為什麼不先勸導?
直接罰就對了嗎?誰敢保證每個來釣魚的老阿伯都識字還會上網瀏覽相關法令.還談什麼邏輯勒
Q2:又不是殺人放火,一罰就三萬?
三萬不多嗎?是有幾成釣友能夠說出三萬不多的呀.豪野人說話就是不一樣
Q3:那釣魚人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有開放幾個釣點就夠了嗎?下次魚靠的時候.麻煩認為夠用的釣友站前面.也麻煩認為不夠用的釣友站後面稍微出力推擠一下
Q4:警察位﹝未﹞警告開單!不合理?
漁業處開單就合理嗎?被開單的釣友的辛苦錢最後都是流向地方政府.那誰開單罰錢不都一樣

備註:   其實事件發生在探討的是它的合理性.若是硬要以相關法令規範來逐一衝擊大部分釣友觀感.那才是真正地在愚民.釣魚本身就應該是娛悅的.要當愚民還是當娛民呢?釣友們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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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13-5-31 11:50:1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冷鄉水榭 於 2013-5-31 11:55 編輯

看完全文覺得不是很認同未警告就開罰,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唉.........真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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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13-5-31 11:59:02 | 只看該作者
魚港釣魚罰3萬..釣客在海岸釣魚時規定須穿戴救生衣及防滑釘鞋,違者可最高可罰新台幣二‧五萬元.加起來一次就可罰5萬5千
魚港釣魚罰3萬先給你下馬威 聽說 主管單位將不定時至東北角水域.岸釣.魚港加強取締.未依規定須穿戴救生衣及防滑釘鞋.搶你的$25000大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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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13-5-31 14:47:49 | 只看該作者
低調華麗 發表於 2013-5-30 19:14
無能政府 漁業捕撈三海里內禁捕 怎不去開 只會那邊喊口號 ?

大大說的對,小弟發現,只要是在港口外,以西子灣、蚵仔寮為例,靠岸100公尺都放網,要就公平點,條子先去抓放網的,那管制防波堤不能釣,我就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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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13-5-31 14:54:17 | 只看該作者
現在 企業賺錢很艱難 , 政府向百姓要錢 , 易如反掌 , 而且開大口伸手要 , 沒錢了 , 出巡一倘 就賣可 !
死的又不是 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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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13-5-31 16:03:47 | 只看該作者
圖照 文章最下方 右邊下載  :  開放魚港垂釣區圖 ----- .ppt (幻燈片檔 10 張 , 無法上傳) ,
看了後  .......... 您會   ....... ,   岸釣白帶 --- 不用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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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13-5-31 16:09:23 | 只看該作者
((看你娘))例~~
還我選票!!!臭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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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發表於 2013-5-31 16:53:55 | 只看該作者
局部開放'但都不是釣友覺得對的點'那就等於形式而已'奇怪!我們的''官''總做些跟人民期待背道而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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