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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0龍洞遊艇碼頭可不可以釣魚?(實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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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3-10-10 23:57: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本帖最後由 三芝草魚 於 2013-10-17 11:36 編輯 ]\n\n[ 本帖最後由 三芝草魚 於 2013-10-17 11:30 編輯 ]\n\n[ 本帖最後由 紅燈口 於 2013-10-11 00:05 編輯 ]\n\n[size=5]前天和太太及女友人[/到龍洞遊艇碼頭釣魚,下竿不久管理員來趕人size],
這幾年來這樣的場景不知發生過幾回了,我一如以往告知管理員他的認知錯誤可否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沒多久來了也一如以往接受我的說法,並告知管理員我未違法是可以在此釣魚,可能管理員心有不甘也可能仗著人多勢眾(最多時有四個年輕體壯的管理員)有一個狂吼:「這裡是我管的,我說不給你釣就是不給釣」我看局面僵了但並不想退讓,於是告知曾打電話給東北角風景處,該處處長也無法否認我的看法,管理員可能認為我唬爛於是説:「我們是向風景處承租的,每年都有付租金,處長我很熟也有我的電話,那你現在就叫處長和我談啊?!」當時是下班時間我卯足了勁狂打電話,終於處長打來了,我將一肚子氣全發在處長身上,以下擷取部份內容,「處長!你的上級是交通部觀光局理應推展觀光,難到釣魚不是觀光的活動之一,你放任業者圈地為王,在南方九孔池出入口架設刀網是搞戒嚴嗎?你的觀念要改,現在是民主時代公務員是為大眾服務,不要只替財團設想,連漁港法都已經修訂了,誰説完全不能釣魚,況且這裡是遊艇港並不適用於漁港法,和你討論過多次遊艇港法於85•5•2在立法院一讀時被提出後至今都還未通用,你的幕僚都沒替你查證嗎?這是立法院議事組給我的資料能假嗎?還是你認為行政單位的權力可以凌駕立法單位,前陣子墾丁風景管理處租借給民間旅管業者,業者也佔地為王,不給一般民眾使用海灘,後來也被媒體報導民眾才要回自己享用海灘的權利••••••••••••••••」我後來將電話交給管理員事情終於有了公正的答案,不過現場氣氛有點詭異,管理員開始語帶挑釁你一言我一句,「口才這麼好可以選議員了」「你在這釣魚若有安全問題我怎承擔得起,乾脆不下班在這陪你了」「我是這裡在地的,你們台北人最搖擺,我如果佔據你家也是可以囉」「你在這理釣魚是你的自由那我丟石頭也是我的自由」「不要認為你關係很好,告訴你啦我有認識很多記者啦,事情要鬧大沒在怕啦」有一個從開始就拿著短棍敲打的說話了:「嗯••••要不要乾脆咱們頭路不吃了,給他一頓爽快如何?!」沒多久一部車背對我們猛踩油門,排廢氣並且按住喇叭不放一直到我離開為止,還故意車子開在我們身後逼我們走快點,終於在一群暴力威脅下,我們三個同為年近半百的歐治桑歐巴桑不得不離開•••••••••••••••••••••••••看到這裡謝謝您聽了老小子講古抒發心情,我講重點,龍洞油艇碼頭在法律未完備情況下當然可以釣魚!遊艇港法在立院現在還躺著,人家要你走你就走是放棄了自己的權利,被趕時請勿與管理員理論,無彩工,要他叫警察來處理繼續釣魚就對了,小弟出入近十年了,這次是第一次讓它們得逞,喜歡到龍洞釣魚的朋友請記住法律上咱們是站得住腳的,當然遇到暴力相向時自己要斟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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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10-11 00:24:33 | 只看該作者
啊!現在的失能政府山也BOT,海也BOT乾脆連政府也BOT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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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3-10-11 00:47:53 | 只看該作者
受用無窮.以後可以大聲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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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3-10-11 01:03:25 | 只看該作者
錄影錄音下來告他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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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10-11 01:18:09 | 只看該作者



最最誇張的是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先建設,建設好了再來BOT
屏東海生館就是如此,從原來門票$250,BOT後變成$450
納稅人就這樣硬生生被剝二層皮,真是TMD無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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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10-11 01:49:35 | 只看該作者
有理有法當然能走天下.給你啪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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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10-11 04:05:59 | 只看該作者
不如改天大家相約一起來去釣...順便通知記者...看他有多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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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10-11 09:02:0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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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10-11 09:20:55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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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10-11 09:37:04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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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3-10-11 10:13:18 | 只看該作者
下次可以直接上來揪團去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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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3-10-11 10:20:13 | 只看該作者
給你一百個讚!
有理走遍天下, 法令是最基本,
有的公僕的真的是%^@(#@).
其實有些管理人員真的是聽命行事的盲從,
不過倒是很多人是便宜行事, 求自己的方便或減少自己的麻煩罷了。

下次我們揪二十個歐吉桑去那裡釣魚,
看那四個管理員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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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3-10-11 11:48:54 | 只看該作者
說實在的, 有時候我真的很討厭某些自稱「在地ㄚ」的人, 才不管你幾點就來佔好釣位, 馬上就卡到你的位子或旁邊, 還拼命解釋「海是大家的」(那麼, 晚到的人不就更應該尊重先到的人?)

我是新店的在地人, 若有人問我新店溪流域的情形, 我會回答他, 同時也請他注意環境, 並不會自以為是在地的就欺負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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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3-10-11 16:32:06 | 只看該作者
有人發短訊給我,想一同去龍洞釣魚,因為怕被開單。
我必需說,能讓我在那裡釣魚的原因是法律的保障,不是我有特權,那裡也不是營業海釣場,是不會開單的••••••••
民主時代一切講求法律,也沒有「官」的存在,行政首長權力較大,但也只能用來指揮部屬,是我們納稅養他們的,他們有義務和責任為人民服務。
拙文提到的相關單位,有關的法條,實際佐證的案例,在資訊如此透明的時代,只要花點時間上網或打電話,都不難取得與驗證。
當初花了十多億納稅錢興建的鯨魚碼頭,到現在快變成財團和少數有錢人的私人花園,符合比例原則嗎?公平正義死了嗎?若有法律依循,大家就沒話説,現在法律還在訂定研擬(也可説是沒人理),只能相互尊重(風管處處長説的),我的看法是先佔先贏,不是嗎?
在海邊多年來小弟有一感想,常常看到釣友為了一條魚鬥毆互嗆一副龍虎豹彪,然而有人來趕時卻又像隻綿羊乖巧,知道自己權利留下周旋的人,竟被譏為害群之馬不懂人情事故•••••••
釣魚人為何總被犧牲不被尊重,被極度看扁,說是社會邊緣的一群也不為過,顯然都是咎由自取!老灰啊碎碎唸請大家包涵,會上網多數是年輕人,希望你們看重自己及所愛的釣魚活動,好好提升自己,這些事情說給太年長的人聽,確時無用•••••••也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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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3-10-11 16:36: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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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3-10-11 17:02:51 | 只看該作者
:manto4::mant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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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3-10-11 17:31:02 | 只看該作者
我2各星期前.一早有去鯨魚碼頭.和友人已經走到一半了.被當地在修理遊艇的人說已經禁釣了.當場傻眼.海不是大家人民共有的資產嗎?為何不能釣魚?一頭霧水.於是和友人鼻子摸摸走人.真是幹XX的.這各基巴政府.什麼不管.釣魚還管很大喔.幹.下次只能用選票制裁他們.無奈的台灣子民.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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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3-10-11 18:07:08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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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3-10-11 19:32:17 | 只看該作者
沒多久一部車背對我們猛踩油門,排廢氣並且按住喇叭不放一直到我離開為止,還故意車子開在我們身後逼我們走快點

那邊能不能釣魚我不清楚,我也不是在地仔,不過這種行為是有觸犯法律的範疇,如果你有採證的話也請一併注意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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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3-10-11 19:43:19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的分享,要小心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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