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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過馬路 婦撞成殘也有責(安東尼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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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5-10 17:33: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DIV class=bd>
<H1>違規過馬路 婦撞成殘也有責</H1>
<DIV class=offer><LABEL><A href="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na//SIG=10o749hhp/*http://www.cna.com.tw/" target=_blank><IMG alt=中央社 src="http://l.yimg.com/f/i/tw/news/news_logo/cnalogo_200x117small.jpg"></A></LABEL> <SPAN>更新日期:<Q>2011/05/10 15:00</Q></SPAN> <EM></EM></DIV>
<DIV class=w>
<DIV id=ynwsartcontent>
<P>(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0日電)林姓婦人3年前因違規過馬路,遭1名機車騎士撞成中度殘障,林婦家屬提告求償。高院審理,認為騎士雖有疏失,但林婦違規穿越馬路應負70%責任,判騎士賠新<A id=yui-gen8 class="ynwsyq yqclass" title=台幣 href="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0/5/2ra2b.html?"><SPAN>台幣</SPAN></A>29萬餘元。</P>
<P></P>
<P>根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林姓婦人民國97年3月某日晚間在新北市<A id=yui-gen9 class="ynwsyq yqclass" title=板橋 href="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0/5/2ra2b.html?"><SPAN>板橋</SPAN></A>區中山路過馬路時,違規橫越分隔島,1名楊姓保全員騎車經過不慎撞上林婦,林婦送醫後因頭部外傷、腦水腫陷入昏迷,並成中度殘障,林婦家屬因而提告,要求楊姓騎士賠償。</P>
<P></P>
<P>法院一審時,楊姓騎士主張,當時正準備右轉上光復橋,因此將注意力放在右方巷子,被害人卻突然從左方跑出,且穿著深色外套又違規過馬路,主張過失應歸責於被害人。</P>
<P></P>
<P>一審法官雖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肇事主因在於違規穿越馬路的被害人,但審酌楊姓騎士在肇事前騎在中間車道,並非內側車道,認為他應有時間注意被害人,應負30%過失,再扣除楊先前支付的16萬餘元及被害人已領得的保險理賠金69萬餘元,判決楊姓騎士應賠被害人29萬餘元。</P>
<P></P>
<P>兩造不服,上訴高院後,高院合議庭駁回。全案定讞。1000510</P>
<P>&nbsp;</P>
<P><FONT color=blue size=5 face=標楷體>安東尼...........放開心............日子還是要生活的</FONT></P>
<P></P>
<P></P>
<P></P></DIV></DIV></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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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1-6-4 19:49:39 | 只看該作者
當作花錢消災吧!
前幾ㄍ月我岳父也是碰到類似情形..
對方所骨斷裂..機車半毀..
我岳父的寶貝車只有很不明顯的擦痕..
最後也是花些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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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1-6-4 19:47:03 | 只看該作者
<P>事情圓滿落幕..安東尼恭喜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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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1-6-3 23:11:24 | 只看該作者
<p>現在安東尼的心情像雨過天晴一樣,</p><p>這時候去釣魚一定大開殺戒,</p><p>站在安東尼旁邊的龜友記得把冰箱打開裝魚呦.</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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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1-6-3 19:52:59 | 只看該作者


把石頭搬開了!!!

恭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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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1-6-2 22:27:32 | 只看該作者
事情順利處理OK恭喜ㄚ
真的該好好搖一搖慶祝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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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1-6-2 18:11:45 | 只看該作者
<P>
原帖由 <I>豆屎承</I> 於 2011-6-2 13:45 發表 <A href="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206973&amp;ptid=72326"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common/back.gif"></A> 安東尼恭喜喔...... 準北釣魚一沙姚阿堯
</P>
<P>&nbsp;</P>
<P>哇~~安東尼出來慶祝一下ㄚ  豆屎你過來才兩個多小時&nbsp; 一起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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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樓主| 發表於 2011-6-2 13:45:22 | 只看該作者
安東尼恭喜喔......

準北釣魚一沙姚阿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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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1-6-2 12:46:02 | 只看該作者
要釣魚也要去伊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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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1-6-2 12:42:36 | 只看該作者


<P>&nbsp;</P>
<P>&nbsp;</P>
<P>
原帖由 <I>打龜安東尼</I> 於 2011-6-2 12:35 發表 <A href="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206949&amp;ptid=72326"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common/back.gif"></A> 早上去調解對方算是很明理的人.看了事故路線圖知道自己錯比較多.加上調解委員的勸說. 我就包一個大紅包給他.對方也願意就圓滿落幕!!這兩個多月掛在心上的石頭終於可以放下了.也祝福對方早日康復~~~~ ...
</P>
<P>&nbsp;</P>
<P>恭喜恭喜.....圓滿落幕!<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akuei/kuei04.gif" smilieid="69"> 終於可以去伊莎了?!....咦?! 不對!! 是去釣魚啦!!!!!<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akuei/kuei15.gif" smilieid="67">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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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1-6-2 12:35:49 | 只看該作者
早上去調解對方算是很明理的人.看了事故路線圖知道自己錯比較多.加上調解委員的勸說.
我就包一個大紅包給他.對方也願意就圓滿落幕!!這兩個多月掛在心上的石頭終於可以放下了.也祝福對方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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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1-5-14 19:46:11 | 只看該作者
去伊莎搖一搖心情會好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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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1-5-14 14:11:15 | 只看該作者
日子還是要過~處理它~放下它~魚還是要釣的!~
快出門!!~我請你吃飯!!~連餌都幫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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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1-5-12 18:14:36 | 只看該作者
所以說放開心

你還是暫的住腳的

沒式不要把自己搞得那麼沮喪

魚照釣.....生活還是要過.......免煩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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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1-5-12 17:47:14 | 只看該作者
<P>
原帖由 <I>打龜安東尼</I> 於 2011-5-12 09:39 發表 <A href="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amp;pid=1198122&amp;ptid=72326"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common/back.gif"></A> 對方已提告初判鑑定表申請不出來!!
</P>
<P>事故鑑定要法官申請才有用..</P>
<P>自己去申請根本不會核准..(自費也一樣)</P>
<P>前幾ㄍ月我岳父也是類似情形..</P>
<P>搞了半天還是回歸原點..調解委員會調解..</P>
<P>不要急!不要煩!不要怕..</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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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1-5-12 17:38:30 | 只看該作者
安東尼 ,加油,事情總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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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1-5-12 09:39:47 | 只看該作者
對方已提告初判鑑定表申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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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1-5-12 08:58:43 | 只看該作者
當時他意識應該還很清醒吧!!!
不然警方怎會認為((雙方都無大礙))
還有.........他突然住院昏迷20幾天????
我想~應該去醫院詢問一下對方的病情~~
最好找他的主治醫師問看看~~

但。。。。。。。。。。。
依我的經驗
你最好先去監理站辦理車禍鑑定報告~~好像幾百元而已!!
若真的上法院了!!這份鑑定報告很重要!!因為法院會直接用這份報告做判決的!!

還有~~
如果他是那種要死賴著你們的那種人~~
小心!!
上法院他在車禍這案子他若是理虧的話~~
他也有可能會變相提告!!
告你們傷害罪!!

以上是我過去的親身經歷!!
也就是這樣虧了一筆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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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1-5-11 14:55:23 | 只看該作者
<P><FONT color=red size=6>對方當時有無喝?</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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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5-11 14:01:57 | 只看該作者
安東尼,
先到醫院瞭解對方的病情是因何引起! 病歷一定要調出來看!
是對方逆向行駛, 他的腳踏車有沒有反光的裝置? 警方的筆錄有沒有記錄ㄚ, 這以後如上法院很重要的.
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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