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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船侵門踏戶濫捕珊瑚 罰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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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17:11: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記者朱則瑋/宜蘭報導〕中國漁船近年侵門踏戶,進入台灣海域捕撈珍貴寶石珊瑚,台灣最高僅能罰鍰五十萬元,根本不痛不癢;中國甚至將捕撈的珊瑚,高價賣回台灣大賺一筆。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昨天在蘇澳區漁會召開說明會,承諾以沒收漁具、船隻等方式,嚇阻中國漁船濫捕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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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民國九十八年訂定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設置五處作業海域,捕撈寶石珊瑚的漁船須通過政府核准,且只能在規定海域、港口作業與停靠,目前全國僅六十艘漁船符合規定,蘇澳就占五十二艘,澎湖有八艘。
日本罰800萬 台灣只罰50萬中國將珊瑚列為和熊貓同等級的一級保護珍稀野生動物,全面禁止捕撈,否則面臨刑法處分。中國漁民於是轉向日本、台灣等附近海域捕撈。
日本為嚇阻濫捕,去年提高罰鍰至三千萬日圓(約八百萬台幣),台灣最高罰鍰僅五十萬元,中國漁船紛紛越界跑到台灣濫捕。遵守捕撈規定的台灣漁民大嘆:「去中國當漁民好了,比較好賺!」
珊瑚礁學會理事長鄭明修說,保守估計,中國有逾四百艘漁船在台灣海域違法作業,造成珊瑚資源嚴重破壞。捕撈到的寶石珊瑚,更透過不肖業者偷渡到台灣加工販售,每年數量超過一千公斤,大賺台灣人的錢,真的很可惡。
未來沒收漁船漁具「中國人鳩占鵲巢!」珊瑚漁船船長們不滿地說,理解政府為了保育生態限縮珊瑚礁捕撈,但台灣漁民照規定作業,中國漁船卻目無王法,進入台灣領海濫捕珊瑚,政府應該拿出更積極作法。
漁業署漁政組副組長施俊毅說,五十萬元罰鍰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要提高金額,須立法院提案修改,漁業署會檢討執法方式,以前只罰款,未來可將中國漁船和漁具沒收,再將船員留置,相信可以達到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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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17:59:28 | 只看該作者
無言以對的法令.賞罰不夠分明.處在灰色地帶.難怪讓對岸親們踏戶來到家門口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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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8 18:01:53 | 只看該作者
...全世界最沒用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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