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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是休閒,他們(漁民)捕魚是為了生活工作.所以不要計較太多
小膠筏要他跑三海里抓魚可能也難生存"
我是覺得這都有理也說的過
可是法律明明規定三海浬禁止下網
規定就是規定
如果只是因為這樣而不去制止
那商人逃稅不就也有理幹麻要罰?還要抓去關?
那些流動攤販也有理為何要被開單?
我們工作討生活也有理~為何要繳稅?
大家都是為了生活阿
為何她們可以犯法!並且破壞台灣漁業資源的生態就沒事
我們犯法就有事?
那法律定來幹麻的?
更何況漁民的港口還有很多的補助是我們納稅人給他們的
還要去縱容他們犯法這樣不合理吧
PX999大~你可以把這些照片寄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complain/
(蘋果日報檢舉網址)
用媒體來監督不法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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