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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釣權會在台北港北防波堤辦理「第三屆釣遊休閒暨宣導海洋漁業資源保護」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回應北部廣大釣魚民眾期盼與提倡青少年正當休閒激發活力,宣導漁業資源保護觀念維護海洋生態。
(二)帶動台北縣觀光產業活絡經濟,增進政府與百姓感情暨提高商業行為。
二、主辦單位:台灣釣權會。
三、指導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請提供錄音帶或派員在現場利用擴音器宣導漁業保護觀念)。
四、管理單位:台灣釣權會北部地區分會。
五、實施地點:
台北港北防波堤外堤。
六、活動時間:
中華民國96年03月18(星期日)0700時至1730時止。
七、報到時間:
當日060 0至0650 時,地點:台北港入口。﹙憑本會核發比賽證進入,比賽證如附件﹚
八、活動方式:
(一)各釣魚團體如欲辦理會內賽位置可優先向本會申請選定,倘若有兩單位以上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比賽規則自行律訂。
(二)個人活動位置自行選定,每人限用一竿,釣法不限,餌料不限各人自理。
九、報到規定:
各報名單位自行考慮人員多寡律定交通工具進入場地避免混亂(小轎車須坐滿三人)。
十、安全措施:
活動人員視需要穿著救生衣與防滑鞋,平均風力八級最大陣風十級以上則取消活動,日期順延另行通知。(嚴禁小孩進入場地)
十一、裁判方式:
各單位自派律訂,為保護漁業資源小魚請放生(魚體未達二十公分以上不與計分);建議以有鱗魚類等高級魚為有效魚種(青鰭、海鰱除外),無鱗魚類不予計分(臭肚除外)。
十二、獎勵區分:
為鼓勵各釣魚團體辦理比賽帶動活動高潮,團體超過100人以上且為第一名者本會頒發補助獎金新台幣5,000元,第二名新台幣3,000元、第三名新台幣2,000元。(為維護海洋環境與生態嚴禁亂丟垃圾,經發現者立即取消活動資格)
十三、活動人數:
人數以300人為限,請踴躍報名。
十四、參加資格:
凡年滿十八歲,無重大疾病者,男女不拘。
十五、活動經費:
每人繳費新台幣三佰元(內含便當、獎金、保險、行政作業費、流動廁所等,詳如經費預算表),凡持有本會會員證者七折優待(每年均有繳交會費者);如因故無法參賽者應於三天前提證明與收據要求退費。(如有節餘移入爭取釣權經費)
十六、活動場地淨空與交通指揮管制:
請台北港港警分駐所派員警四員協助處理(憑本會核發比賽證放行,比賽證應填身份證字號)。
十七、救生人員:
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02-22399201)派遣救生艇乙艘在台北港北堤外海周邊待命,台北縣政府消防局(02-22535110轉6203)派海難救生員一組、救護車乙輛協助救援。
十八、流動廁所:本會協調開設。
十九、報名地點:
各委辦大釣具行,團體可逕行向本會報名,或電台灣釣權會北部分會0921615267李先生
匯款專戶:台灣釣權會 郵局劃撥帳號:22515904,
報名截止日期:96年03月10日1200時止。
二十、委辦獎勵:
比賽人員招收人數最多之釣具店頒發獎狀乙畫格以資鼓勵。
二十一、淨堤活動:
由參加人員於活動結束時實施,請八里鄉公所派垃圾車乙輛於下午1730時報到協助清運垃圾。
二十二、報名人員名冊如附表一:格式內容1、編號(請勿填,由本會統一編序)2、姓名3、出生日期4、身份證字號5、住址6、連絡電話7、保險受益人;活動程序如附表二;經費需求預算如附表三。
二十三、活動當日請台北縣政府農業局要求區漁會禁止漁民在北防波堤四周設置定置漁網避免影響釣況。
二十四、如有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4-22052948或0928799438游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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