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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星期剛去探點
沒想到95/12/31解禁後、新的禁釣又來了
荒溪地形、水色清晰見底、但看不到銀白閃光、需往上游再探.
主旨:公告本縣五峰鄉梅后蔓溪、麥巴來溪、爺巴堪溪、霞喀羅溪實施封溪禁漁保育措施,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以確保河川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 公告事項: 一、封溪禁漁期間:自96年1月1日起至97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 二、範圍: (一)梅后蔓溪全線。 (二)麥巴來溪全線。 (三)爺巴堪溪全線。 (四)霞喀羅溪全線。 三、封溪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如有違反將依漁業法第61、65條規定查處。(漁業法第61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3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漁業法第65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4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四、前述第一、二項封溪期間及範圍得視實際需要或保育成效,予以適度延長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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