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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ben0000 於 2012-2-14 06:1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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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 農業處 | 農業類 | 標 題 | 公告本縣關西鎮轄內四寮溪流域實施護漁保育措施 | 公告字號 | 100年12月30日府農森字第1000177553號 | 公告依據 | 漁業法第44條第4款 | 詳細內容 | 主旨:公告本縣關西鎮轄內四寮溪流域實施護漁保育措施,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以確保河川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 " _* H+ n1 i }" V
公告事項: ) F6 o' b& H1 \' T4 Y6 Q+ t* f
一、護漁期間:自101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為期三年。
/ C2 Y2 g$ p( n& Z% U! a9 s二、範圍:關西鎮四寮溪崇德橋以上大竹坑以下。
! I' k/ o9 L) F# W6 x/ v9 E三、護漁期間嚴禁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如有違反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查處。(漁業法第65條:違反主管機關依第44條第4款所為之公告事項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5 Y6 J2 a; i! u四、前述第一項及第二項護漁期間及範圍得視實際需要或保育成效,予以適度延長或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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