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大埔鄉2011年觀光節暨水源水質保育宣導活動-全國釣魚趣(個人)邀請賽活動辦法 壹、活動說明: 一、宗旨:鼓勵全國釣魚愛好者前來,並呈現「曾文水庫」上全國唯一合法的釣魚平台及其周邊迤麗風光與優良水質水源所蘊育出高品質的水庫魚類,爰此舉辦釣魚比賽,以營造出本鄉獨特的觀光休閒產業及在地文化特色。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三、指導單位: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四、協辦單位: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大埔鄉衛生所、嘉義市觀護志工協進會、嘉義縣大埔鄉觀光促進協會、寶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釣魚聯合國網站。 五、贊助單位:網路活動贊助買對(股)有限公司、釣魚聯合國網站、粘巴達魚食公司、滿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贊助 六、比賽時間:100年12月10日(星期六),下午13時-17時及12月11日(星期日)上午7時-11時止,兩個時段。 七、比賽地點:大埔鄉曾文水庫湖岸觀光釣魚平台。 貳、報名方式: 一、參加人數:120人(按繳費順序,與團體賽一併共計120個名額,額滿 為止;且個人組與團體組僅能擇一報名,不得重複)。 二、報名時間:100年11月15日8時起至100年12月5日17時止,每日法定之上班時間受理報名(接受傳真或至鄉公所親自辦理報名),並以繳費完成之先後順序為報名之順序,額滿為止。 三、報名地點:嘉義縣大埔鄉公所農業觀光課【洽詢電話(05)2521310分機39,蘇鈴雅】。 四、報名費:每人新台幣1,000元整(附贈活動紀念品乙份),未繳者取消比賽資格。 五、參賽資格:歡迎愛好釣魚人士參賽,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六、請隨報名表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俾辦理保險。 參、比賽規則: 一、依大會規定暨裁判判決為定。 二、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100年12月10日)上午12時前,抵達本鄉湖濱公園遊艇碼頭報到,並提供「參賽者收據聯」以供核對,統一由本所指定之交通船接送;比賽開始30分鐘後不得再進場比賽(二天場次均需抽籤)。 三、參賽者至釣魚平台後,抽籤決定釣位,中途不得換位,選手應依大會安排指定之位置上對準就位。 四、釣具及釣餌應自備,每位參賽者可使用2支以下(含2支)釣竿(竿種不限)。 五、嚴禁超大鈎挫魚,不准使用有毒有害魚餌,比賽開始後可以打窩,但不能用船或下水打窩,不能使用遙控船等電子輔助設備。 六、各參賽者應堅守自己釣位,比賽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選手垂釣。各參賽者應自覺維持賽場秩序,有事需離開釣位和歸位時,必須經本區裁判認可。 七、垂釣區應是釣位正前方範圍,遠近不限,架竿位置應與賽場垂直,切勿過偏,左右不得超出相鄰釣位而妨礙其他釣手為原則,拋竿亦同;有關釣線、浮標、釣鈎形狀、大小、數量均不限制。。 八、比賽時間為間斷性(100年12月10日13時-17時、100年12月11日7時-11時),比賽開始及結束均以裁判長發令為准。 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立即停止垂釣,未上岸的魚獲無效,少於10公分長度以下魚獲不作有效魚,不予計量及成績,請放生。 九、參賽者原登記釣竿折損得補(換)竿,唯因折損需補竿時,需取得在場裁判同意並重新編號後始得繼續參賽,如需換竿時,應先將前用釣具收拾好後方可更換(不得取用參賽者已登記編號之釣竿續賽)。 十、在垂釣中,參賽者釣中魚獲時,未上岸前必須吹哨或舉手告知分區裁判,分區裁判到場監督上岸起魚方為有效,並現場計量登記,將魚獲的尾鰭打上標誌後由工作人員收回;成績單一式二份,本人簽字方可生效,任何人無權更改。 非計量魚上岸後及時放回水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存放魚獲。 十一、裁判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比賽。 十二、裁判人員或記錄員應將成績及名次當場向選手宣佈,如有成績相同時,應當場請選手抽籤決定名次;如選手已離席而無法參加抽籤,得由裁判代行抽籤,選手不得異議。 十三、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則擇期再定賽程,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肆、評定標準: 一、以總重量為比賽計算項目,另以大物獎為本次活動(包含個人賽及團體賽)的特別獎項。 二、重量單位以公斤為評定標準,魚種不限。 三、成績計算:採用倒積分方法,以每位參賽者釣獲之自己選定12尾大魚的總重量為積分計分依據,如果都相同,推派代表猜拳決定名次。 伍、獎品: 總重量獎: 第一名:獎盃乙座、證書、獎金15,000元 第二名:獎盃乙座、證書、獎金12,000元 第三名:獎盃乙座、證書、獎金9,000元 大物獎(特別獎):獎盃乙座、證書、獎金9,000元(個人賽與團體賽一併統計計算勝出者) 陸、判罰規定: 一、 比賽中使用錨鈎、雙尖連體鈎及相關行為,取消參賽資格。 二、 互相換魚者,取消參賽資格。 三、 不服從判決,無理取鬧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選手絕對服從裁判人員之糾正及裁判,凡有不當違反規定者,經裁判人員可處罰降一檔錄取成績後,再犯者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五、經查獲作弊者即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及要求返還報名費。 六、其他違規行為,經警告無效,則取消參賽資格。 七、成立仲裁委員會:由主場裁判長為主席與各分區裁判組成,執行相關仲裁案件。 八、分區裁判長以上人員由大會選派,其餘裁判員亦由承辦單位選派,每位裁判必須秉持公正、公開的原則,執行評審作業。 柒、報名方法: (一) 報名方式: (1) 下載報名表格→填寫報名表、蓋章、複印證件、繳交報名費→以傳真或至鄉公所親自辦理報名→資格審查→答覆確認並核發「參賽者收據聯」。 (2) 表格下載:官方網:www.Dapu.gov.tw (二) 資格審查: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者,以及是否完成報名費之繳交。 (三) 報名費繳費:有以下方式 (1) 親至嘉義縣大埔鄉公所索取繳納單繳費。 (2) 匯款:竹崎地區農會大埔辦事處代號:617 帳號0069916-0095021 戶名: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四)報名日期:2011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止。 (五)報到時間:2011年12月10日11:00-12:00時在湖濱公園報到處報到,在報到截止時間內未報報者,視同自動放棄參加比賽,所繳報名費不退還。 (六)賽後成績查詢: 官方網:www.Dapu.gov.tw 捌、其他規定: 一、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獎金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應扣繳所得稅。 二、凡參賽者視同認可本計畫各像規定;其他未盡事宜,得有權適時補充或修正,以最新公告為主。 三、免責聲明:凡報名參家本次活動者,均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人,鑒於水庫湖面釣魚活動自存在一定危險性及不可控性的意外風險,請參賽者自行注意活動安全。 嘉義縣大埔鄉2011年觀光節暨水源水質保育宣導活動 全國釣魚趣(個人)邀請賽 報名表 甲、 報名前請詳閱活動辦法,如有疑問請電洽05-2521310 乙、 傳真報名專線:05-2521906 丙、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保險均設定法定代理人,如需額外曾加保險額度請洽報名單位。 2. 報名時間:100年11月15日8時起至100年12月5日17時止,每日法定之上班時間受理報名(接受傳真或至鄉公所親自辦理報名)並以繳費完成之先後順序為報名之順序,額滿為止(12/10日抽籤)。 3. 報名完成後而無法出賽者不得退費,其費用充作本次活動經費。 4. 報名費繳費:有以下方式 (3) 親至嘉義縣大埔鄉公所索取繳納單繳費。 (4) 匯款:竹崎地區農會大埔辦事處 代號:617 帳號0069916-0095021 戶名: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並請註明參加全國釣魚趣邀請賽用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填表人: 簽章: 注意事項: 一、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應扣繳所得稅。 二、本項比賽獲得第一至三名及特別獎獎金者,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由本所代扣15%所得稅(約2250、1800、1350元),請於領取前以現金繳納。 三、請記妥編號,以利辦理報到手續,選手如有更動請於出賽前1日通知替換,並請來電確認。 (第一聯)本所收執聯 茲收到 (編號: )報名參加嘉義縣大埔鄉2011年觀光節暨水源水質保育宣導活動-全國釣魚趣(個人)邀請賽報名費新台幣 壹仟元 整,此據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經手人: 注意事項: 一、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應扣繳所得稅。 二、本項比賽獲得第一至三名及特別獎獎金者,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由本所代扣15%所得稅(約2250、1800、1350元),請於領取前以現金繳納。 三、請記妥編號,以利辦理報到手續,選手如有更動請於出賽前1日通知替換並請來電確認。。 5 {" V3 U9 K) P0 G$ X+ s
(第二聯)參賽者收據聯 茲收到 (編號: )報名參加嘉義縣大埔鄉2011年觀光節暨水源水質保育宣導活動-全國釣魚趣(個人)邀請賽報名費新台幣 壹仟元 整,此據 嘉義縣大埔鄉公所 經手人: 注意事項: 一、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應扣繳所得稅。 二、本項比賽獲得第一至三名及特別獎獎金者,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由本所代扣15%所得稅(約2250、1800、1350元),請於領取前以現金繳納。 三、請記妥編號,以利辦理報到手續,選手如有更動請於出賽前1日通知替換並請來電確認。 3 m% z* M! e g+ o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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