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4年5月8日 上午12:00
漁業署前天在長榮海事博物館舉辦「二○一四海域增殖放流座談會」,會中產、官、學、民間團體共同達成「對的魚放到對的海域」等共識,日後台灣海域資源復育透過魚苗放流等措施將可望取得長足的進展。根據統計,公務機關一年放流量約一千至一千二百萬尾魚苗,民間放留量約一千三百至一千五百萬尾魚苗。 為了復育增殖沿近海漁業資源,漁業署首次邀請民間團體、學者專家、縣市政府、區漁會等單位進行意見交流,總計共有一百廿多位產、官、學、民間團體前來參加,會中除獲得「對的魚放在對的海域」等共識外,政府也承諾將會同台灣漁業永續發展協會協助民間團體辦理放流相關工作,並適當給予技術支援。
漁業署指出,目前正積極推動漁業管理措施,以及辦理魚苗增殖放流工作,但是為避免誤將對的魚放流到不對的環境當中,或是大量放流單一物種影響海域生態,或是放流後造成物種平衡受破壞,呼籲外界應嚴格遵守放流申請相關規定。
譬如放流前應於放流時間點三十天之前報請官方同意後才可以為之,同時用於增殖放流的水產物種,原則上為本地種,而且還必須經評估調查為放流地點之原有分布種類。此外,放流禁止使用雜交種、外來種、基因轉殖種或其他不符合生態保育的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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