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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8965 於 2012-9-21 10:42 編輯
【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土城報導】
| 2012.09.20 03:24 am | 土城區金城路一間釣蝦場在池內放養身上綁著彩帶的蝦子,民眾若釣到這種蝦子可以找店家兌換現金,昨有媒體質疑涉及賭博,土城警方昨將陳姓業者約談到案,全案依賭博罪嫌函送法辦。 據查,新北市有多間釣蝦場為了招攬生意,在蝦子尾巴綁上各種顏色的彩帶,民眾釣起彩帶蝦,就可依不同顏色來兌換獎金或獎品,金額從100元到2千元不等,希望能吸引更多釣客上門。 昨有媒體質疑蝦子已經成為了賭具,彩帶則是換錢的籌碼,釣蝦場簡直成為「職業賭場」,讓釣蝦場的娛樂功能「變質」。 土城警分局表示,在2004年時曾取締過,當時就查獲20支釣竿、2萬4千元彩金和及59張彩金回收卡,依賭博罪嫌帶回23人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不過該案最後處分不起訴,警方日後才沒有將釣彩帶蝦的兌換獎金活動當作賭博處理。 釣蝦場陳老闆說,因檢察官認定沒有違法,所以不怕警方依賭博罪嫌再偵辦一次,甚至要擴大舉辦釣彩帶蝦的活動來促進消費,他還在釣蝦場外掛上「大放龍蝦、彩帶蝦、彩金龍蝦,敬請闔家光臨」的宣傳布條。 昨天警方將陳老闆、櫃台人員及一名釣客帶回做筆錄,全案依賭博罪嫌函送板橋地檢署,警方稱,是否涉及賭博由檢察官認定,若觸犯賭博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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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網址: 彩帶蝦換現金涉賭? 業者遭約談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375419.shtml#ixzz274I8p2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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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和釣蝦場經營十餘年,一直都會辦些彩金活動,怎突然被約談函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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