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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海岸漁港橘子兵趕釣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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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2-17 13:01: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弟今早帶老婆到XX漁港(為保護該名橘子兵,在此不公佈詳細地點)
鑒於近來橘子兵趕釣客的問題,與一位橘子兵閒聊禁釣的問題.
橘子兵說:漁業法規定不能釣!而且安檢所所長較嚴格執行法條,所以......
可是小弟回到家後,查了查資料,發現漁港應該適用漁港法,而非禁止釣魚的商港法,
且漁業法裡面對於漁港釣魚也沒有明確的規範.
因此,小弟推測如同橘子兵所說:最近的禁釣,應該是海巡署單方面的決定,
也可能是各漁港安檢所所長的決定.
附上漁港法第18條(民國 95 年 01 月 27 日修正)給大家參考!
在漁港區域內,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二、排放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油。三、排放廢污水或任意投棄廢棄物。四、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五、其他經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禁止之行為。違反前項各款行為之一者,海岸巡防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之。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如果各位釣友都能做到"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那麼是不是不應該如此禁釣!

[ 本帖最後由 水晶魚 於 2008-2-17 13: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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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08-2-17 13:04:37 | 只看該作者
去年就禁了 碧沙 龜吼 萬里 等等港口還是照釣 閃遠一點就好 也不會開單 給他面子 他就給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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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08-2-17 13:14:59 | 只看該作者
就是這樣啦!昇哥說的沒錯!
其實今天我就看到在該漁港最旁邊的那支防波堤前端肉粽區上面有釣客在釣,
但是因為距離較遠,橘子兵也不會去趕!
總之,釣友們給他面子 他就給裡子!
大部分的橘子兵也不想為難釣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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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8-2-17 13:24: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水晶魚 於 2008-2-17 13:14 發表
就是這樣啦!昇哥說的沒錯!
其實今天我就看到在該漁港最旁邊的那支防波堤前端肉粽區上面有釣客在釣,
但是因為距離較遠,橘子兵也不會去趕!
總之,釣友們給他面子 他就給裡子!
大部分的橘子兵也不想為難釣友. ...

內行的 告訴你 北海岸毛仔大咬 發短消息給我 我在報知你消息 用南極蝦就咬翻了 要搞大的 要釣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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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8-2-17 15:17:06 | 只看該作者


著個問題大家討論很久了
跟你說不能釣就是不能釣
何必打破砂鍋問到底
海防人員也有苦衷
希望不要為難人家
海防態度不會很差請大家多多体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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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08-2-17 15:35:58 | 只看該作者
我也不是硬要去釣!
事實上,從去年10月初到現在,就再也沒碰過海釣了...
只是住家的對面就是漁港,工作地點圍牆外也是漁港,
站在提供資訊的立場,今天早上我才第一次跟海巡人員聊天提到這個問題,
請注意是"聊天"!而且是態度很客氣私底下的聊天!
不是"尖銳的對話",更不是大大說的"為難"!
如果您覺得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不需要再討論,
往後,小弟不會再針對這個問題發表任何意見!
但懇請大大往後注意發言!
或許說者無心,但是聽者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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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08-2-17 18:04:46 | 只看該作者
水晶魚大大及大都大大....安安
~~嚕~~
發生啥事哩... :o :o
今早水晶魚大大還打電話給草魚....云富基港有人在作釣....可以釣啦....
讓草魚磨拳擦掌....打算下午要去拉爽爽....無奈今日公司臨時有要事不能去....
也恰巧三芝這中午過後下了傾盆大雨.....
怎剛上網...又遇到大雷雨哩....
最近北部雨都下個不停且港口橘子兵又不准釣魚.不能作釣....想信每個人都很"悟足"....
水晶魚大大及大都大大二位都是釣魚的同好...
也想信二位大大發言也沒什意思.....是否.....
千錯萬錯...都是無能政府訂的漁港法及怕事的XXX主管....讓釣友不能在安全平台上作釣逼釣友非要上肉綜上礁岩才能作釣.....真是XXX......您說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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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08-2-17 21:06:41 | 只看該作者
一、小弟初學釣魚,之前也常帶小朋友去六塊厝或後厝漁港釣魚,對於這兩、三個月北海岸漁港被禁釣的消息相當關注,水晶魚及三芝草魚及其他諸位大大有關漁港的最新釣況報導,是我最關心的話題,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樣關注,請水晶魚、草魚兩位海底先覺能持續為釣友們提供最新訊息,感激不盡。
二、之前到漁港,橘子兵指著漁港旁的告示說:「禁止釣魚」,我從沒深思,直到水晶魚大大翻出「漁港法」,我才猛然驚醒,對啊!怎麼不去翻閱漁港法呢,果然如水晶魚大大所言,水晶魚大大真是造福眾生良多。小弟在此稍加補充。

現行漁港法在95年1月5日修正,之前的相關「舊」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        在漁港區域內不得為左列行為:
  一、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
  二、排洩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污水、廢油或任意投棄廢棄物。
  三、其他妨害漁港安全及污染漁港區域之行為。

經釣權會及相關釣友爭取,95年1月修正為

第十八條   (漁港區域內禁止之行為)        在漁港區域內,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
  二、排放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油。
  三、排放廢污水或任意投棄廢棄物。
  四、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禁止之行為。
  違反前項各款行為之一者,海岸巡防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之。
  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

換句話說,新規定已為「開放垂釣」提供了法源,但應該不表示可以釣魚,仍必須等漁港主管機關指定區域,才能有「合法的垂釣區域」,至於主管機關,因為漁港又分為第一類漁港(就是大漁港)和第二類漁港(小漁港),第一類漁港主管機關是漁業署,第二類則位漁港所在縣市機關,以基隆市為例,已於去年十月底公告外木山、大武崙、長潭里、望海巷四個第二類漁港部分區域供民眾垂釣。因此,大家若要推動漁港開放垂釣,必須要求漁業署(從立委著手)及各縣市政府(從縣市議員著手)制定合法垂釣區域,這有賴大家一起努力。

附上兩則新聞請參考

96.10.3自由時報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外木山、望海巷等四個第二類漁港將開放垂釣,市府正在發包劃定開放區域線、救生設備等安全措施,預計十月底可以正式公告開放垂釣,讓喜歡釣魚的民眾有合法安全的場所垂釣。
  去年漁港法修正後放寬港區垂釣規定,在不妨礙港區作業、不妨害安全、不造成漁港污染的原則下,開放民眾在特定區域垂釣,基隆市有八斗子、碧砂等漁港防波堤,經常擠滿垂釣的釣客。
  市府海發局多次邀請漁業界等相關人士,就安全性與漁船進出靠泊等考量,研擬適合開放海釣區域及管理等配套措施。
  市府原本擇定望海巷、八斗子、正濱、外木山及大武崙等五處漁港的部分區域開放垂釣,但八斗子和正濱漁港屬漁業署所管轄的第一類漁港,漁業署另行研擬開放垂釣措施,基隆市計畫先行開放市轄的外木山、大武崙兩處第二類漁港,經地方人士要求,市府指示望海巷與長潭里兩處漁港也一併開放垂釣。
  海發局已決定先行開放垂釣的區域為,外木山漁港突堤碼頭、大武崙與望海巷漁港航道左側碼頭、長潭里漁港靠北寧路碼頭等四處。
  市府正積極補強安全措施
  在不影響航行安全的原則下,市府將劃設開放垂釣的區域線,同時正發包設置救生圈、救生索及告示牌等安全補強措施;市府也將擬訂相關管理規則,違反規定者將可依漁港法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預計最快可在十月底公告開放垂釣。
  其次目前最熱門的八斗子、碧砂和正濱漁港,待漁業署完成規劃後,另行公告開放垂釣。

10、30自由時報
〔記者唐聲揚/基隆報導〕基隆市政府公告外木山、大武崙、長潭里、望海巷四個第二類漁港部分區域供民眾垂釣。至於釣客更青睞的八斗子漁港、正濱漁港,由於屬第一類漁港,管轄權在漁業署,暫不開放。
  公告開放區域共四處,包括外木山漁港修造廠旁的突堤碼頭、大武崙漁港西堤、長潭里漁港濱海公路旁碼頭面、望海巷航道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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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08-2-17 22:04: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水晶魚 於 2008-2-17 15:35 發表
我也不是硬要去釣!
事實上,從去年10月初到現在,就再也沒碰過海釣了...
只是住家的對面就是漁港,工作地點圍牆外也是漁港,
站在提供資訊的立場,今天早上我才第一次跟海巡人員聊天提到這個問題,
請注意是"聊天"!而且是 ...

對呀..或者~說者無心
但是聽者卻有意

你的一句話~~~~
會影響到很多人的心情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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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08-2-18 02:10:35 | 只看該作者


這些禁止釣魚的規定其實都是岸巡大隊自己的規定
當各地釣場一再發生釣客落海事件後
岸巡大隊為了避免轄區發生意外事故
便要求所轄下各安檢所禁止釣客垂釣
一方面避面事故
一方面避面被上級單位盯
所以等過段時間後鋒頭過了應該就不會管的那麼嚴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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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08-2-18 09:40:11 | 只看該作者
冷大....安安
您現提的便是重點中的重點....
負責該管區的大大....不願背責任....只要不出事為大前提訂遊戲規則....
咱們小老姓....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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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08-2-18 19:25:51 | 只看該作者
剛去電丁守中委員立院研究室,提及有關北縣漁港禁釣問題,立委助理允諾明天發函北縣政府了解內情,我剛剛把此一問題簡述傳e-mail過去,丁守中研究室電話:信箱:[email protected]有興趣的釣友可去信反映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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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08-2-18 19:30:03 | 只看該作者
啊~真是抱歉!
因為小弟的一番話,引起一陣風波.
其實"網路"是一個大家可以自由發言的平台,
小弟應該要有更大的心胸去接受批評與指教才是,
而不是用這種發言來回應!
造成各位的困擾,還請多多包涵!
往後若有北海岸的釣況或其他訊息,
我還是會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都能享受釣魚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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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08-2-18 19:49:50 | 只看該作者
水晶魚大大您好
我想發表這帖應該不是要引起風波
這種問題本來就是該讓大家討論並讓政府重視
一再封港ˋ封溪ˋ禁釣
真正的問題卻從未解決
大家把意見表達出來向民意代表陳情這也是很合理的
但是最重要的是釣友的權益固然要力爭
國家的法治也要維護
希望大家的聲音ˋ意見有關單位能聽到
讓釣友能有一個安全ˋ舒適的環境從事正當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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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08-2-18 20:20:07 | 只看該作者
冷大,您說的沒錯!
釣魚,本來就是一項正當的休閒娛樂,
目前釣友所盼望的也只是一個合理的空間.
因此,小弟也會透過管道向北海岸在地的民代表達相關的看法,
希望可以在兼顧國家法治與釣友權益的情況下,
創造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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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08-2-23 01:02:52 | 只看該作者
其實那些橘子兵也是奉命行事,說真的;也不要太為難他們了!

其實早在一開始那些落海已不在人間的那些釣客【希望他們路上好走】都能注意安全,
比如氣象差、風浪大不要前往,或者不要站在那麼外面,不要鐵齒……的話,
現在也不會禁釣了~

釣不釣的到、魚大不大 是另外一回事,生命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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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08-2-23 13:50:40 | 只看該作者
我想這都是政府的決定
但我個人到覺得政府應該要有一個配套措施
例如可以立法:風浪過大(7 8 10)、未著救生衣、釘鞋者不得從事海釣活動,違者開罰…等
諸如這一方面的法規都可以減少意外的發生
只是立個法規有那麼難嗎
怕背責任、怕出事…
並沒有能夠解決這一方面的問題
何況台灣釣魚人口上几十萬甚至上百萬人…
單一禁釣絕不是一個好方法
另小弟再次請求各位釣友大大們
垃圾請幫個忙隨手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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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08-2-24 01:42:01 | 只看該作者
對於那些官員
要他們立法…什麼情況能釣;什麼情況不能釣、
哪裡能釣;哪裡不能釣……等等,這對他們來說太麻煩了
通通都不能釣!這不是省時省力又省麻煩嗎!!

港口這麼安全的地方也說危險給他禁釣
真不曉得周錫偉腦袋在裝什麼!?
沒釣過魚的人什麼都不懂還裝懂
總歸一句話:還不是為了省麻煩

[ 本帖最後由 akc 於 2008-2-24 01: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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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08-2-24 20:45:2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 的帖子

那些官員…有的真的是有在為民服務
這是不可否認的
我想一定也有部分官員會釣魚
那來給他來弄一個釣魚安全研習會
就從海釣開始…溪釣…水庫…等
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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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08-2-25 13:32:10 | 只看該作者
其實話說回來!!~官員們說好聽一點也是關心釣克的安危!!~也怕浪費社會資源,出動救護車!!~大如果各位愛釣魚的同好聯合起來!!~告訴這些官員,我們只是想釣,喜歡釣!!~並不是要製造麻煩!!~這樣的話大家不都輕鬆多了嗎?而且現在污染也日漸嚴重,大家都會認為我們都有極大的責任,但我相信大部分的釣友都很有公德心的!!~所以我認為爭取是有道理的~而不是無理取鬧!!~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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