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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白鮑溪被下毒了!
我喜歡溯溪釣魚,合法垂釣;既可紓壓、又能運動。
昨天,帶著孩子,又到了常去的白鮑溪上游釣魚,
最近才正納悶著,為何一些以往不錯的釣點,如今魚蝦漸漸不見了?
結果,就在岸邊的草叢中,我找到了答案:
"殺蟲劑的空罐",讓這裡成了空無一物的鬼溪!
為什麼毒魚跟酒駕一樣,禁都禁不掉?
原因之一,正是山中「無魚可釣、釣客日稀、毒魚無忌」的惡性循環!
我希望「漁業法」、「封溪護漁」能把「釣魚」跟「毒/電魚」分開處理!
多數的釣客,為了永續可釣,多能愛護生態、自律自愛,間接的守護了河川。
但我們的「漁業法」與蔚為風潮的「封溪護漁」運動,
係完全不求瞭解「釣魚」的行為,而將之視為「破壞」的預設思維;
於是一旦封溪後,「釣魚」跟「毒/電魚」的行為皆須受罰!
而執法者甚至有時為了業績,有時會守在已封溪的觀光區附近,
抓些倒楣、親子型的不知情遊客(小如以手網抓魚的行為)課以重罰;
無關環保,僅為業績;
情形就跟警察嫌抓飆車族太難,於是就抓些未戴安全帽的小女生與婆婆媽媽充數,完全一樣!
除了抓不到「真正的」破壞者外,表面功夫的心態,虛應保育的作為,
更是對環境毫無助益。
甚至,關於公告封溪後,社區居民關起門來「自己幹」的傳聞,
在鄉里間傳聞更是早已甚囂塵上!
正因為有釣客經常造訪、走動,讓毒魚者心有顧忌;功能間接與糾察隊無異;
就像一條車水馬龍的大街,發生搶案的機會,相對較之無人暗巷,必然來得少。
若一視同仁的全面封溪、卻又未有配套的後果,使得溪谷河川根本空無一人,
無人進入的結果,只讓毒/電魚者肆無忌憚,放手大幹,反而更糟!
一個毒魚者荼毒的魚量,係以成千上萬計,一次毒魚造成的破壞,得等三年五載回復!
而一個釣客又能釣得多少?取走多少?
「封溪護漁」究竟封了誰?結果又護了誰?
盼望「漁業法」、「封溪護漁」,將「釣魚」跟「毒/電魚」分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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