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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石門水庫開放釣魚-北區水資源局的交流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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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11-10-19 13:54: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參考發言:
http://www.wranb.gov.tw/ct.asp?xItem=2966&ctNode=766&mp=5
敬啟者:本人是釣魚愛好者,於貴局為民服務網站搜尋答覆蕭先生內容得知,貴局於96年9月7日依經授水字第09620208100號公告石門水庫蓄水範圍嚴禁任何垂釣行為,除依石門水庫捕撈孳生魚類及水產物許可管理要點及船筏航行許可管理要點規定申請許可在案人員(申請人需為水庫淹沒區回饋居民)得以定置網方式捕撈(總管制72人)…….。2007年4月3日聯合報報導:石門水庫壩頂「小江正宗活魚」江某某,以自釣自賣方式上菜。經筆者親自去電「小江正宗活魚」詢問:將某確實為石門水庫魚民,對於該店營業所使用魚類已不是用「釣」的方式,而是使用「網」的方式進行撈捕。另外報紙亦有報導2007年9月24日曾文水庫設有釣魚平台且辦理釣魚比賽。常使本人不解的是:一、上述法令依據係根據「水利法」之規定,既然水利法已有明確之規定,基於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原則,何以獨厚水庫淹沒區居民得以申請?且石門水庫完成於民國53年6月,至今歷經44個年頭,當地居民當年除取得政府補償外,亦已歷經44年得以捕(釣)水庫魚類,難道還不足以補償其損失而排除欲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之民眾於外嗎?二、在上述公告規定中不是申請在案人員得以定置網方式捕撈石門水庫魚類,何以江某可以用「自釣」的方式呢?三、南部的曾文水庫亦兼有觀光、飲水、灌溉、防洪功能,然而,曾文水庫卻可以辦釣魚比賽且設有釣魚平台供平日民眾釣魚使用?甚至在日月潭亦設有釣魚區域,為何同樣是水庫個中差別竟如此?四、政府一再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個人想法中,釣魚活動應屬正當休閒活動絕無異議,但正當有從事正當休閒釣魚活動欲至石門水庫釣魚,但此活動卻是違法,這不諦造成極大諷刺嗎?五、在貴局答覆民眾詢問有關垂釣中,經常述及「釣魚造成水源污染」,但反觀曾文水庫呢?而水庫周邊飯店、上游農(林)地的濫墾、餐廳林立、甚至遊客人數,難道對水源不會造成影響而加諸予垂釣民眾呢?六、從民眾心理以觀,當禁釣後必定走入地下從事活動,然而卻衍生無窮的危險性,為使垂釣民眾有安全的垂釣空間、時間,何不設定相關垂釣規定予以合法化呢?七、據聞欲至石門水庫垂釣民眾大部均利用夜間垂釣,依水庫地型、地物以觀,那均是非常危險的活動,甚至亦違返目前管制措施,如果於垂釣過程中發生任何危險,立於管理機關的立場,難道沒有一點責任嗎?

如何在交流園地發表意見
網址:http://www.wranb.gov.tw/sp.asp?xdurl=bossmail/mail.asp
信箱類別:民意信箱
主旨: 開放石門水庫釣魚請願.....等等
內容:以正面性的言論,提出可行的辦法,多些人力量或許大些.
ex:路亞不會污染水源。
    魚虎危害水域應設法處理。
    考水庫釣魚證 (如船員證),了解如何保護水源及魚源,以疏導代替防堵,
    提暢正當休閒活動,促進經濟消費活絡 。

靠自己啦!!加油啊!!!

[ 本帖最後由 神奇傑克 於 2011-10-19 14: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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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1-10-19 14:14:22 | 只看該作者
補充:
切勿使用漫罵的方式, 這樣反而使人覺得釣魚人很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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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1-10-19 14:51:13 | 只看該作者
讚讚讚  大家一起投信

希望石門水庫開放釣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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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10-19 15:48:03 | 只看該作者
開放固然對釣魚人是好事
進去打外來魚種為台灣魚種爭取一些生存空間
但是說真的現在有開放=光明正大的釣,沒開放=安靜的釣
名義上雖然有差..但是實質上感覺沒啥麼差別
而且我相信現在釣魚的人品行有越來越好的趨勢..
但是有些人還是會亂來...環境一樣很難維持..

純粹個人心聲....如有不對之處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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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1-10-19 16:25: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puchih 於 2011-10-19 15:48 發表
開放固然對釣魚人是好事
進去打外來魚種為台灣魚種爭取一些生存空間
但是說真的現在有開放=光明正大的釣,沒開放=安靜的釣
名義上雖然有差..但是實質上感覺沒啥麼差別
而且我相信現在釣魚的人品行 ...


話雖不錯,但是大家都知道石門水庫釣晚上才安全, 白天隨時得有逃跑的準備.....跟小偷沒什麼兩樣.
釣魚與登山,腳踏車,賞鳥...等皆屬於正當休閒, 應該提倡不應禁止,更不能將釣客視為盜賊, 罰款也高得有些離譜.
政府可以制定法規來規範, 例如事先申請釣點(網路申請),  規定多大的魚才可以抓...等, 大家按照規舉,違規者才處罰,這樣才符合公平.
想到釣魚還要跑給警察追心理就不平.

[ 本帖最後由 神奇傑克 於 2011-10-19 16: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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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1-10-19 17:18:00 | 只看該作者
對阿  釣漁本來就是正當活動,真的不想像小偷一樣,一定要晚上才可以去釣,有個舒適的休閒場所不是很好嗎。

還有愛釣魚的漁夫們,請切記小魚放生,垃圾帶走,別留下你的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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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1-10-19 17:27:26 | 只看該作者
政府提倡正常休閒活動,唯獨把釣魚人搞的像小偷似的,尤其是住在台北的居民,處處禁釣,讓人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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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1-10-19 17:45:54 | 只看該作者
釣魚人是弱勢個體,不是是財團,沒有政商關係
飯店每天所產生的化學廢水才是最嚴重的污染源
我們最常聽到釣客被開罰單,理由是污染水源,就是沒聽說飯店業者遭開罰單
水庫周邊飯店是否都合法?產生的廢水是否都按規定排放到污水下水道?
日月潭和石門水庫都舉辦過橫渡游泳比賽,難道參與的選手都不會污染水源?
游泳是正當休閒活動,飯店是旅客休憩的驛站... ...
既然水源具飲水用途,就應該禁止一切對水污染的建設與活動,
法令怎能因人而異!為了利益而做似是而非的辯解,怎能令人信服呢?
對被開罰單的釣客更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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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1-10-19 19:17:16 | 只看該作者
讚啦 一定要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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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1-10-19 20:51:55 | 只看該作者


沒辦法!以錢太多的釣魚人都很沒有公德心~導致大家對釣魚人的風評都不好
近年來大家有在提倡愛護環境  有些許改善  但改善多少我想大家有目共睹
政府不開放   大部分還是這個問題吧~
畢竟釣魚人也是有三不便的  要排放在哪這就不用多說了
我有問過其他釣友  曾文水庫好像已經改完全部都是灌溉的了  所以才開放釣魚
但實際情形我沒去查證  就不太瞭解了
只是將所知訊息告知大家
不過我也好希望石門水庫開放釣魚喔....
想找回20年前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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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發表於 2011-10-20 09:53:44 | 只看該作者
[讚啦 一定要頂一下! [/quote]

我也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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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1-10-20 10:23:36 | 只看該作者
釣魚本身是無罪的~應該要求的是釣魚人本身的素養~比如說環保的概念及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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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1-10-20 12:53:52 | 只看該作者
已上各大大說的有道理,那日去石x夜釣,有一些釣友就十分囂張,電燈大辣辣照不是在釣到處亂照約45分鐘,聲音也很大,夜釣就很辛苦了,他們就是怕別人不知他們在水庫釣魚或做甚麼,我怕所以收收雞絲頭,就快離開,已好久才去釣一次,就遇到這樣的情形,啊~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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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1-10-20 22:55:5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的帖子

聯結去看它的答覆,發現該單位對第五點避而不答,真是無言,看來對官方真的只能私下運作,否則依舊是官腔官調的,慎至還將你一軍,説連晚上也要商請保安第五分隊,加強巡邏勒,明為要注意我們安全,實則説,在説連晚上也不給你釣,怎樣.....
真是無奈啊!
但也為您肯為我們釣魚人發聲喝彩,謝謝您的熱心!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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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1-10-26 09:25:13 | 只看該作者
住大溪卻沒地方釣魚~~頂一個~開放釣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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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2-1-30 00:53:13 | 只看該作者
推推推 北部人ㄉ心聲 開放石門水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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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2-1-30 16:50:59 | 只看該作者
大家約一天
到石門裸泳抗議
相信會引起全國關注
希望一起來相約吧
相約   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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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發表於 2012-1-30 17:57:09 | 只看該作者
釣魚族群的這種訴願已被水資源管理局與地方政府互踢皮球忽視閃避多年,釣魚人、散戶的個人抱怨文章也打到脫臼好幾個,有關單位就是"拖"一字訣,等妳累了,他也不需處理回覆了,所以社團、俱樂部的角色與功能此時必須發揮領頭力量,綜合意見發起連署,一次投書,要求召開開放專區協會議,以不增加政府人力預算負擔與地方漁民共榮,提倡國民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回饋、善用水資源,美化環境的善意初衷,提出自治、自制等志工管理邏輯,立即力行才能一解"官逼民反"的陳柯舊帳。
建議版主開個連署專區,讓廣大釣魚族群"簑衣釣叟"的憧憬與理想,能傳達到國土管理代理人的耳裡,先讓當政官員聽到、知道然後才有可能想到,做到,真正的"聞聲若苦,設身處地作作人民需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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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2-2-7 02:17:22 | 只看該作者
小弟我從學生時代就愛往石門跑.但志不在魚.就喜歡找個山邊角落靜靜的坐在水邊.欣賞大自然的一切聲響及湖光水色.夜晚則欣賞滿天星斗有時還有流星劃過.甚至之前一群釣聯的大大們還一起看過..恩..飛碟~~ 哈哈.這麼離北台灣近的美景..卻拒只不過是從事善良又優雅的戶外活動的民眾於千里之外..實在是說不過去.不過話說回來.這幾十年來就小弟親身的經驗.許多釣友也是應該悶心自問.老是留下一些不該屬於當地的垃圾.會自然腐化的就還有話說一點點..老是一些ㄚ比或是啤酒瓶或是蔘茸酒瓶.或是塑膠蚯蚓盒及塑膠耳袋塑膠檳榔袋...不慎枚舉的一些無法自然分解的工業垃圾.怪的是.環湖公路很多段都有垃圾桶.就是極少看見釣友臨走時.隨手整理帶上來丟.那可想而知.這些工業垃圾隨著水漲.飄呀飄的不就流向壩頭去ㄋ.那對壩頭可是一項也無法忽視的安危問題.石門水庫可也是攸關北縣桃縣很多居民的安危問題.萬一我們在上流垂釣..回到家卻在淹大水.還不知自己可能也是幫兇之一.還在責怪他人.這樣就不好ㄋ.多年前小弟是有個傻傻的想法.垃圾問題也不是沒辦法解決.那時我的想法是.看是由水庫管理單位或是桃縣政府等等有權責單位.印製專屬垃圾袋.看是由當地24小時便利店或是釣具店等.以販賣及壓證件或保金等方式.只要是去合法地垂釣者可先購買.於回家歸途.再收集垃圾拿去換回所積壓的物件(別說萬一無垃圾可收集.因為這是一個笑話).哪怕只是收集一點點.眾多釣友收集起來也是幫水庫清理相當可觀的垃圾.而又可以給下一位釣友一個乾淨的釣場.而販賣者及相關單位又有ㄎㄎ可賺.何樂不為捏.至於無買專屬垃圾袋者.可逮到..當然就是重罰囉.因為人家已經給我們一個方便ㄋ.所以我想為ㄋ自己也為ㄋ大家.我們應該尊守才對..這是多年前聽到石門禁釣時.小弟個人一時的一個想法.各位大大見笑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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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2-2-9 02:28:16 | 只看該作者
a715244 發表於 2012-2-7 02:17
小弟我從學生時代就愛往石門跑.但志不在魚.就喜歡找個山邊角落靜靜的坐在水邊.欣賞大自然的一切聲響及湖光 ...

好建議....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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