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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樂部規章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俱樂部名稱為「合育釣魚俱樂部」(以下簡稱俱樂部)。
第二條:本俱樂部為依據人民團體法設立之社會團體,非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本俱樂部成立宗旨以集合喜愛釣魚、想學釣魚的人士,不論是高手或是新手,一起研究釣技、聯絡彼此之情感、推行釣魚活動為休閒娛樂為宗旨。
第四條:本俱樂部以高雄縣為組織區域,俱樂部地址設於高雄縣。
第五條:本俱樂部之任務如下:
一、配合全民運動,提倡釣魚活動及社會運動之參與事項。
二、由顧問團或是老手提供有關釣魚運動之技術及改進事項。
三、舉辦俱樂部釣魚友誼賽及聚餐活動等事項。
四、關於本俱樂部其它之興革事項。
※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本俱樂部會員:
一、會員:凡贊同本俱樂部宗旨,不限年齡具有自主行為能力者,填具個人會員入會申請書,經顧問團通過後即為會員。
二、參加本俱樂部會員除了需要自費購買俱樂部服裝一件,,其他不需繳交任何費用給俱樂部。
三、本俱樂部因沒有任何會員繳交之費用,所以任何聚餐活動皆由參加者平均分攤,沒有參加者不需付任何費,若有帶其他親朋好友參加聚餐,依參加親朋好友人數多少計算平均分攤所有花費,以示公平
第七條:會員權利與義務
一、會員權利:本俱樂部之會員,可享有顧問團與老手之釣魚技術之指導,在作釣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請教顧問團,以增進釣魚技術享受釣魚的樂趣。
二、會員義務:
(1)本俱樂部中沒有師徒之分,一切以交流釣技互相學習為目地,會員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指導其他會員,對於其他會員的指導可以自行決定學或不學,沒有任何的強迫,大家一視同仁都是會員。
(2)本俱樂部以交流釣技讓老手與新手得以交流,會員可自行組隊參加對外之釣魚競賽,但為避免會員之間產生非良性的競爭,會員禁止私下邀約其他會員進行任何有關競賽的釣魚。
(3)為避免因金錢借貸產生不良結果,會員之間請勿彼此之間的金錢借貸,若因此產生問題其所有結果由會員本身自行負責,一切與本俱樂部無任何關係。
(4)會員之間請相互尊重,對於彼此釣技可以互相學習,請勿批評其他會員之釣技。
第八條:會員有違反以上之規定,由顧問團裁決第一次予以警告處分,第二次則予以除名,但情節嚴重者直接除名。
第九條:會員有遵守本俱樂部章程、決議之義務。
※ 第三章 組 織
第十條:本俱樂部以顧問團為最高權利單位,顧問由熱心推廣釣魚活動的人士擔任,顧問由全體會員中選出,顧問為無給職也無強制要求需提供贊助。
第十一條:顧問團之職權:(1)負責釣魚技術之指導。(2)負責對會員違反規定做出裁決。
不論您是否會釣魚,只要您想釣魚,或想讓自己的釣技再提昇,或是您想認識釣魚的朋友,只要您贊同並可遵受規範者,合育釣魚俱樂部歡迎您的加入
報名專線:0912114757 輝仔
位於鳳山市文德國小後面,八德路上合育休閒釣魚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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