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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一個法治國家裡,有規定就要遵守,就是所謂的"守法".我們不能因為大家都再做,反正沒人告發,沒人取締,就自己"就地合法"起來.舉一個常常見的例子,警察杯杯在路口抓闖紅燈的,騎得快的沒被攔到,你也闖但車不夠快被攔下來,你能不能主張,前面那個人也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不行吧!對不對.
而我們也不必很悲觀的認定反正到處都是不健康的食物,不管海裡的,大陸走私的,人工養殖的,那是很阿Q的念頭,沒有堅持,沒有積極或消極的抗爭與抵制,我們會跟中國大陸的人民一樣,買到的髮菜,是人的頭髮加化學藥劑,吃的肉也不知道是生病還是死掉的.在人類諸多的需求中,"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很重要的一項.誰都不想5.60歲可以安心享受退休生活時,健康檢查時才發現是某某癌症的末期.就算不為自己想,也該為後代吧!
養殖的魚類有生產履歷有條碼,這在歐美日都是經過無數次公害之後,產生的觀念並行之有年,台灣的鰻魚要銷日本,也要經過日本JIS標準的認證,不行的毫不客氣整個貨櫃給你退件.美國是狂牛症疫區,牛排跟帶骨牛肉就是要退件或銷毀,養殖魚不會是例外的,養殖場使用禁藥的問題,總有一天會被正視.開版大大說,我們可以取樣去水試所"自費"檢驗約要花1萬元.這是可以行文給地方行政機關的農漁課協辦的,沒理由自己付費.
與其期待養殖業者海釣場業者拿出良心,不如敦促地方行政機關介入,在檢驗合格的養殖魚塭海釣場頒發水質合格檢證,我們便可以安心享用魚獲.還是一句老話,釣友不要妄自菲薄,想想我們以前吧!要解除髮禁,要教官退出校園,要廢除三民主義與國父思想課程,要廢刑法100條,要終止動員戡亂,要總統直接民選...這些以前都是不可思議的議題,如今卻都是這樣的理所當然,不是因為有理想有堅持嘛!"人類因夢想而偉大".就算最後只是做一個夢也好,至少我們堅持過也努力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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