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標題: 20110825我與海巡署的郵件來往 [打印本頁]
作者: san590816 時間: 2011-8-25 01:41
標題: 20110825我與海巡署的郵件來往
你好.我想詢問在宜蘭蘇澳漁港的港區內是否不能釣魚一事做了解.如果是禁止垂釣的情況下那是觸犯那條款的刑事法條或是漁業法條的法令.因為真的覺得港區內是個很安全的釣魚環境.以在不妨礙他人自由或工作又可兼具個人休閒安全活動.但是又每次去都受到海巡弟兄的驅趕(包含今日上總局網站查詢該漁港並沒設為海岸管制區).政府不是一直在進行海岸解禁的動作嗎.怎麼做到現在連個漁港都不許民眾釣魚呢.心中疑問存在已久今日特函請教還請不吝解答謝謝<BR>您好: <BR><BR>日前接獲來信,得知您於蘇澳漁港港區垂釣時,因遭本總局同仁勸離,致對「港區能否垂釣」及「相關法律規範」有所疑義,本總局至表重視並派專人查明,爰將相關規定澄覆說明如下:<BR><BR>一、依據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有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之行為」、第21條:「有第18條第1項第4款情形,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依據商港法第18條第1項第2、3款:「在商港區域內,不得有採捕水産動、植物或養殖牡蠣及其它水產物之行為」、第46條:「違反第18條規定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9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鍰」。<BR><BR>二、經查,蘇澳港港區涵括軍港、蘇澳商港及蘇澳漁港等三處,除軍港為軍事管制區外,商、漁港部分,經分別洽據主管機關蘇澳港務分局(03-9965121)及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漁港管理股(03-9252257)表示,目前皆未有公告開放民眾垂釣。您如果對相關資訊仍有疑慮,可撥打上述電話,由主管機關為您答覆。<BR><BR>為落實依法行政及保障民眾權益,本總局將持續指導所屬,針對相關法令加強宣導並廣為公布,提醒民眾知悉,同時配合港口主管機關執行相關規定。感謝您留言指教,倘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本總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耑此函復,再次感謝您的寶貴意見。<BR><BR><BR><BR>近至安檢所尋求服務,解決問題。耑此函復<BR>以下是我再度去函<BR>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BR>時 間:中華民國94年12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13時23分<BR>地 點:本院紅樓101會議室<BR>主席提議變更議程,將委員丁守中等48人擬具「漁港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王幸男等36人擬具「漁港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經在場委員附議,無異議通過。<BR>第十八條條文,照委員丁守中等提案及委員王幸男等提案修正通過如下:<BR>在漁港區域內不得為下列行為:<BR>一、危害安全及妨礙船舶航行行為。<BR>二、排放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油。<BR>三、排放廢污水或任意投棄廢棄物。<BR>四、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BR>五、其他經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禁止之行為。<BR>違反前項各款行為之一者,海岸巡防機關應採取適當措施制止之。<BR>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 nbsp; <BR><BR>看到貴局長信箱答覆後..心中疑惑難道本人所得到的資訊是錯誤的.亦或是貴局純以舊章來敷衍百姓.所回覆之第一條未何沒看到修法後貴局該有之動作而未動作(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 ).還是貴局不屬直接主管機關.就以舊章回覆不免令本人看到的文法盡是恫赫.漁港垂釣動則處以某某罰則罰款?另外暨本人已直接向總局提問望總局勿在於回函中暗令本人向海巡署分支尋求解答.亦或是要將貴局回覆之信函交由媒體來為小老百姓尋求答案<BR><BR><BR>等他們有在回函的話我在回覆上來
作者: Ain00001 時間: 2011-8-25 02:42
官.....吶.... 官字兩個口...說不贏的...淺見...
作者: 臭臭魚 時間: 2011-8-25 04:00
<p>立法有沒有用詳閱這一條.....</p><p>
<font size="2">五、其他經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禁止之行為。<br>何謂其他經主管機關???<br></font></p><p> </p>
作者: AlbertHsu 時間: 2011-8-25 04:48
海巡署只是執法機關, 主管機關是港務局. 而漁港法未修, 主管機關也不可能開放
作者: U120152 時間: 2011-8-25 04:54
標題: 何謂其他經主管機關???
只要管的到海上及海裡等等的都是其他主管機關
還是請漁港主管機關明確指示....
作者: qazwsxedc_15920 時間: 2011-8-25 05:13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昨天新竹南寮港遭到橘子兵勸導.現今港內已有修法可以從事休閒垂釣,是南寮港跟不上修法的新規定,但是由於港內可不可以釣魚是可以由當地橘子兵決定的,最後南寮港橘子兵畫地為王規定,要罰三萬~我昨天還有去,橘子兵還是會被趕,假如不幸被趕,乖乖收一收.2008/8/2網路龍在新竹南寮港釣魚開完勸導單三萬元.不知政府是怎麼想的~早年禁止海邊或海港釣魚的理由有很多種,有些是因為戒嚴時期(70年代),怕有匪諜及潛伏人員搞偷渡搞破壞~~~再近期點(80年代)說是怕有人搞走私,如農產品或是槍械毒品等....再再近期點(90年代)說是漁,商港口是屬管制區,要實施人車管制防走私及大陸偷渡客......如今台灣年代已實質進入民主國家行列,但為何台灣仍有些地方不能釣魚?乾脆規定全台灣禁釣不就得了只會成天欺負釣魚的善良老白姓 驅趕來! 驅趕去!! 這裡不能! 那裡不行!台灣人就是只會欺負台灣人啦!回來老蔣時代!口口聲聲說釣魚台是我國領土.漁港或碼頭禁釣其實跟安全關係不大,因為禁釣令只會讓釣客去更危險的地方做釣,最主要是省麻煩,因為只要在他們的管轄範圍內出事情,責任就會算到他們頭上,怕事怕麻煩的冗員很多,在那個涼缺的位置上,要不出事,就可以安心等升官或開心待退休.釣友的權益長久以來一直被漠視~不知道....釣權協會.....是在幹嘛的?是可以好好維護魚場,將釣場規劃的美輪美奐也不失是一個增加國庫收入並增加國人遊憩的好辦法阿!!!真不知道政府這些人頭殼在想什麼?純粹的公務人員心態!只會整天呆在辦公室等下班等領薪水!一點創新思維都沒有.............就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事事辦不成!事事辦不好!!!新竹市政府這些人頭殼在想什麼.北堤淤沙太多了不清除.居然可以在航道釣魚.港內卻不可釣魚.誰叫釣魚人就是弱勢族群誰會把釣魚當高級休閒活動看看那些高官有半個會釣魚嗎?們的休閒活動就是打打小白球誰管你釣不釣魚少了我們這些釣魚人的票它又不痛不癢反正我又又不釣魚港區禁光光省的我管理麻煩也少一些.....如今釣個魚像小偷.小偷.小偷.小偷.小偷.小偷.近海漁業資源匱乏,,反觀國內政府漠視,任由魚民近海拖網捕魚,對於毒魚事件頻傳,未見有關單位(海巡)查緝,這個政府眞....糟糕,, 魚船偷放機油不抓.魚船3海哩捕魚不抓.偷渡..走私xxxxxx.只針對釣客像小偷驅趕,失望 失望.
作者: 羅老五 時間: 2011-8-25 08:23
我對版主只有一個字"""""讚"""""""看的我""爽"",你已經做到了...
作者: surf 時間: 2011-8-25 08:47
標題: 回復 6# 的帖子
<
>海巡的確把釣客當小偷看!! </P>
<
>抱持的理由是有漁民的船上物品失竊. </P>
<P>還有釣客不自愛. </P>
<P>港內亂丟垃圾. </P>
<P>還因為勾到漁船纜繩. </P>
<P>竟然還割斷漁船纜繩.<IMG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ufish1/AA.gif" border=0 smilieid="106"> </P>
<P>讓漁船飄到港中央. </P>
<P>最後漁民連警察都找來!!<IMG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ufish1/AG.jpg" border=0 smilieid="105"></P>
作者: jgt2007228 時間: 2011-8-25 08:49
大大真有心........要是能爭取得到..以後就能安心休閒了
作者: Tan1524 時間: 2011-8-25 10:10
修正通過時間:中華民國94年12月29日。(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問題是:漁港主管機關是誰?經過6年也沒有指定區域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作者: wayneleu 時間: 2011-8-25 10:44
<P>大大做的好.加油!<IMG border=0 alt="" src="images/smilies/msn1/8.gif" smilieid="81"></P>
作者: c120400714 時間: 2011-8-25 10:48
<P>橘子兵都是專吃軟的 .幾年前我去外木山內港釣魚(因大靠虱目魚).外港有大浪(因颱風掃過)內港風平浪靜有夠安全的. 人山人海擠在一起釣.</P>
<P>小弟因晚到就在最裡面最安全最沒魚的位置釣.</P>
<P>橘子兵和警察過來就說要開我罰單<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msn1/nu.gif" smilieid="85"> .小弟可不是被嚇大的.我回說外堤有人釣魚浪都打上來嘞危險你不去趕.(因看得到)如不先去請</P>
<P>那些不要命的下來.我就先去檢舉你們.他們才很不爽去外堤叫人.但等他們回來颱風警報解除.魚也跑ㄌ.有夠幹的.</P>
作者: ady05178 時間: 2011-8-25 10:51
<P><IMG border=0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ufish2/a30.gif" smilieid="112"> </P>
<P>水啊!</P>
<P>太感動了</P>
<P>為釣友爭取權益</P>
<P> </P>
作者: 好人 時間: 2011-8-25 13:33
為釣友謀福利...........讚啦
作者: 宗棋 時間: 2011-8-25 13:56
漁港法第2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 ;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商港法第3條: 商港,由交通部主管。
修正通過時間:中華民國94年12月29日。(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
所以各縣市政府農業局不指定區域供釣友垂釣,各釣友至漁港垂釣自符合 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行為。所以橘子就找上你了。
作者: 宗棋 時間: 2011-8-25 13:58
很少發文段落分的不好 請見諒
作者: 尊魚 時間: 2011-8-25 19:47
目前宜蘭各漁港內港區幾乎都變成不能釣魚
烏石港 梗坊 南方澳 都越來越容易遇到海巡趕人
明明內港環境魚多又安全 偏偏不給釣
想帶剛入門的朋友或小孩去釣魚 內港是最適合的
釣友再不團結起來一起向主管機關爭取施壓
以後越來越沒安全的海釣環境了
看能否有管道大家一起發聲
作者: a692031 時間: 2011-8-25 20:53
<P>辛苦嚕~~~</P>
<P>感謝您~~~</P>
作者: 粉紅 時間: 2011-8-25 21:12
給大大按一個讚!!
安全的地方 能釣的越來越少..闖禁區又危險..
作者: gtr666666 時間: 2011-8-25 22:36
標題: 回復 6#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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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梁兄 時間: 2011-8-26 00:10
<p>..</p><p>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br><strong>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strong>,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不受第一項第四款之限制</p><p>..</p><p> </p><p>請看一下粗體字的地方..</p><p>"相關措施"這四個字就隱含了不確定性</p><p>它在這裡已經埋下權限給當地主管機關</p><p> </p><p>論述港口是有限制的開放供釣友垂釣</p><p>但.相對的安全措施也需搭配在權限範圍內</p><p>不開放是怕萬一出事.任何責任權限歸屬問題</p><p> </p><p>雖然開放港區垂釣是便民及休閒活動</p><p>主管機關沒經費也沒必要去執行業務以外雜項<br>除非有特定第三法人團體專案提出申請</p><p>(類似台中港北堤定期限時開放垂釣)</p><p>並簽署安全保障協議之類的責任條文契約</p><p> </p><p>不然.....就如同他回文給你的..</p><p> </p><p>這就是我們的..濫法條..!!</p><p> </p>
作者: gn00088462 時間: 2011-8-26 01:02
給大大一ㄍ有利ㄉ支持.加油加油..但台灣釣魚ㄉ民眾公德心還是不夠.到處都是垃圾.看ㄌ就...............
作者: 冷焰 時間: 2011-8-26 01:57
<P>港內垂釣安全不易落海沒績效</P>
<P> </P>
<P>所以通通趕到外面去</P>
<P> </P>
<P>只要落海就有績效了</P>
作者: leoking1013 時間: 2011-8-26 14:07
其實大大您說的條文在若干年就已有釣友在面對海巡驅離時拿來too槽海巡了
其實漁業法中跟本就沒禁止垂釣這個項目 都是用禁補令在趕我們釣友 但無耐沒有一個高高高高官或政府去重視這個問題 現今又看到有立委修法 雖感辛慰 但又有誰去真正的執行 必竟我們釣客 不比抓漁的人 所以 海巡只會那狗屁不通的法令管釣客 面對漁民 眼睛就會直接閉上 沿岸的漁業枯竭 就竟是誰的過錯 不言而語
作者: jerry6724 時間: 2011-8-27 01:26
之前去深澳附近的小漁港也是被趕 小橘說他們隊長規定不能釣魚 一個阿伯嗆他說 他在那釣2-30年了 誰說不能釣魚的 小橘就不敢趕他 結果看到小橘打廚餘往海裡倒 我跟朋友看到傻眼 來不及給他拍下來 看了真是給他有夠幹
作者: suixin 時間: 2011-8-30 09:22

作者: surf 時間: 2011-8-31 08:33
<P>原帖由 <I>jerry6724</I> 於 2011-8-27 01:26 發表 <A href="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35110&ptid=75122" target=_blank><IMG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A> 之前去深澳附近的小漁港也是被趕 小橘說他們隊長規定不能釣魚 一個阿伯嗆他說 他在那釣2-30年了 誰說不能釣魚的 小橘就不敢趕他 結果看到小橘打廚餘往海裡倒 我跟朋友看到傻眼 來不及給他拍下來 看了真是給他有夠 ...
</P>
<P> </P>
<P>真是欺善怕惡的小橘子!!<IMG alt="" src="http://bbs.unitedfishingnet.com/images/smilies/ufish1/AA.gif" border=0 smilieid="106"> </P>
作者: 0936393885 時間: 2011-8-31 19:58
主管機關不針對港區開放部分地區垂釣...海巡單位是執行機關也只好驅離....也別為難他們了
作者: bego5m 時間: 2011-8-31 20:24
這個我懂我懂 小弟海巡退伍的(退伍8年)
你可以直接找 行政院 還有一個你也要找就是漁業署
別忘了喔 海巡跟警察一樣 是行政院管的 說真的 要開你罰單也剛好而已
但是海巡都是以勸導方式處理!!
記得已前我還在當兵時 也上過課 我問過大隊長為何不讓在港區釣魚
大隊長是回我 法條的關係再來就是 大家垃圾都亂亂丟 還有漁民的關係
至於漁民的違法行為 有看到就趕快大118或著直接蒐證 不過搜證很難大 大家也沒個美國時間! 也可打118 如果附近有 "近岸"巡防組 應該會派船去看 不過還是要找漁業署較有用 其實漁會也是各大問題.......唉.....沒辦法台灣在執法上 就是太講人情等等的 所以很難處理
...........
作者: 0936393885 時間: 2011-8-31 20:36
港區不能垂釣相對的也不能放網採捕水產動植物.....所以發現違規漁民還是要反映給海巡處理....讓相關漁民感受到相同待遇
作者: darkcity 時間: 2011-8-31 21:14
立法委員選舉差不多要到了 如有一位願意真心為釣魚人的權益出聲 我一定鐵票投給他 還幫他拉票 個人覺得 每個可以釣魚的地方都應該 設立大型公共廁所 垃圾桶 以及清潔人員 進去釣魚的人就收一下停車及清潔費 並檢查救生設備要齊全才可進場 環境也就不會髒亂 大家說 是不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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