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標題: 2009/04/28台中港X堤...很爽 [打印本頁]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8 20:28
標題: 2009/04/28台中港X堤...很爽
今天和同事一起釣遊

他中石斑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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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只有.........請往下捲






























勸導單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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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H23503612    時間: 2009-4-28 20:38
招褔大大,我也在4月26日中一張勸導單..
但是還好我中一22公分的黑毛我朋友也中一支石班
口是心裡有點XXX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8 20:47
看來這陣子嚴打!!!

波麗士大人說:

現在還沒開放,不可以進來

要釣等開放後再進來


看來真的是要收斂一點囉!


時機歹歹,別跟荷包過不去!

作者: 華鋐    時間: 2009-4-28 21:12
還會這樣ㄚ. :kuei02:
作者: roach7233    時間: 2009-4-28 21:18
時機歹歹~~每個機關都....搶很大~~!!!

要多多注意了~!!
作者: skulla3333    時間: 2009-4-28 21:26
喔大大我第一次看到勸導單ㄟ下次小心一點法滿貴的
作者: ponyalliance    時間: 2009-4-28 2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0937009238    時間: 2009-4-28 22:57
勸導單...........殺很大
作者: 不要問我啦    時間: 2009-4-28 23:25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對阿.更爽的是下一回.3~9萬大獎等著領獎.
作者: ㄇㄉ    時間: 2009-4-28 23:41
唉 我上次ㄝ是ㄑ台中x堤 走了30分鐘 才下竿不到一小時 條伯伯就來趕人了
害我還沒釣到魚 就又要走回去了 真哭ㄋ (你們還有中魚 真好)
釣魚又不是做壞事 為啥要有禁釣區ㄋ 唉~~~
作者: 豬臨天下    時間: 2009-4-28 23:43
我第一次看到勸導單.小心被罰款就不好玩了.
作者: kino1216    時間: 2009-4-28 23:48
勸導單耶.........害我以為是某某海釣場的入場卷說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9 00:07
港口禁區釣魚涉及法規及罰則請參考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71 條
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六千元
以下罰鍰。





商港法

第十八條  
 在商港區域內,不得為左列行為:
 一、在海底電纜及海底管線通過區域錨泊。
 二、採捕水產動、植物。
 三、養殖牡蠣及其他水產物。
 四、其他妨害港區安全及污染港區之行為。

第四十六條  
 違反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或第二十三條之一
 規定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九萬元以上九十萬元
 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責令拆除或勒令停工或停止營
 業;再違反者,並得沒入其打撈器材或採捕、放置之船
 、具、物料。

作者: 張有騰    時間: 2009-4-29 00:09
釣魚還有勸導單可收~真是神奇~偶還第一次看到喔~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9 00:13
標題: 回復 9# 的帖子
關於罰則請參閱本文 13#


基本上

小條的$2000

大條的$90000


作者: 阿澤    時間: 2009-4-29 10:15
花了政府消費券,人民還是要還的
作者: oaa    時間: 2009-4-29 11:13
釣魚還是要安份守法'不要和錢過不去'亂釣'何苦來哉' :unfish07:
作者: 小k    時間: 2009-4-29 12:28
招福大的同事『前打竿』拉爽爽喔!
我記得有跟你同事在討論天網的事…

[ 本帖最後由 小k 於 2009-4-29 12:30 編輯 ]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9 12:42
標題: 回復 18# 的帖子
你好像也簽了一張對吧?
作者: Ham    時間: 2009-4-29 13:31
記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進去如被抓,不是收竿就是收身分證,然後再自已去港警局報到,看要罰款還是收竿自已選.......
作者: 胖哥    時間: 2009-4-29 14:41
請問收到勸導單後,第二次再被抓真的會被罰款嗎?
作者: aa0952641928    時間: 2009-4-29 14:43
你算是賺到ㄌ' 不然直接開1張6萬的給你'讓你爽到翻ㄋ 所以要偷
作者: 毛弟    時間: 2009-4-29 19:45
哇哩勒~~~真倒霉~~~:manto7:
作者: everything    時間: 2009-4-29 22:49
標題: 回復 18# 的帖子
小k大大:
           還沒有爽到!都欺負一些小朋友而已!!
           很高興認識你!!有機會再一同去釣魚!!
作者: 招福    時間: 2009-4-29 23:18
標題: 回復 24# 的帖子
敲到頭暈,連裝備都忘了收,所以這輪休假休兵,實施裝備保養兼"按奈"老婆大人
作者: everything    時間: 2009-4-30 01:28
是阿!!差一點就不用保養了!!就真的收竿了!!
作者: 小k    時間: 2009-4-30 01:37
標題: 回復 24# 的帖子
我才想說怎麼那麼面熟,原來站上看過你
ok阿有空一同出門釣魚去。
作者: everything    時間: 2009-4-30 01:40
標題: 回復 27# 的帖子
好ㄚ!!真的是不釣不相識!!可是要釣還要去''那裡''嗎??
作者: 小k    時間: 2009-4-30 01:47
晚上應該會好一點,或者在找其他點吧漢寶坐泳圈下去蚵棚前打也不錯…
作者: everything    時間: 2009-4-30 01:54
我最近目標魚都放在石鯛和石斑,上次有打到一豬星點,這次因為潮水不漂亮,所以搞搞石斑,想說被''強''一下也好!!
沒想到!!小朋友被我''強''去了!!
作者: cun0115    時間: 2009-5-1 09:25
標題: 守法及呼籲
「惡法亦法」,對釣魚人來說雖是百般無奈,但還是要「守法」比較好,「道德約束」算了!希望正式開放之後會訂定好的管理及管制措施,不然一個月就玩完了,呼籲一下,釣友們先自訂一個標準自我要求,釣場禮儀、清潔、魚獲大小...等,先自我要求,再配合管理單位的管理措施,維持一個好的釣場資源不易,要靠大家努力!
作者: jack029783    時間: 2009-5-4 15:09
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作者: rukawa1003    時間: 2009-5-4 15:39
這位大大

當我往下拉時

我笑了
作者: u7u742002    時間: 2009-5-11 22:36
好熟悉的一張紙喔 釣魚 就只是釣魚嘛 幹麻這樣逼人呢
作者: heart0713    時間: 2009-5-12 22:15
哇!!感謝大大分享!!~~
看了小弟手也養起來了~~
作者: yentzaniu    時間: 2009-7-7 20:28
開出勸導單算不錯了~有些更狠直接紅單一張
作者: 1589+    時間: 2009-7-7 22:32
看到大大收到勸導單~害我真的怕收到一張9萬塊的大紅包@@真是的政府都要這樣~~到不如就開放給大家釣嘛~~不然罰單也不要哪麼貴@@~~3千塊的話~~被開也比較不會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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