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聯合國
標題: 轉載本日新聞---沒地方可釣魚了 [打印本頁]
作者: chusen 時間: 2008-11-10 14:11
標題: 轉載本日新聞---沒地方可釣魚了
轉載本日新聞--桃縣/石門水庫禁垂釣 違者罰3萬元以上 桃縣/石門水庫禁垂釣 違者罰3萬元以上[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ettoday//SIG=10pugg0rl/*http://www.nownews.com/][/url] 更新日期:2008/11/10 00:11 地方中心/大溪報導
石門水庫流域,目前水位持續保持在滿水位,連帶的也成為釣客爭相前往垂釣之地點,因為在石門水庫垂釣屬違法,一旦被查獲將遭處罰緩3萬元以上,而且目前冬季風勢較強強勁,為免發生意外,北區水資源局呼籲喜愛垂釣千萬不要在水庫流域垂釣。
石門水庫由於流域廣大,加上最近水庫水位標高達244公尺以上,逼近滿水位的245公尺,魚兒上釣容易,一直是釣客垂釣的最愛,沿線從石門水庫上游的復興鄉一帶,下游在阿姆坪流域一帶,經常可見釣客流連其間,除了享受垂釣的樂趣外,也可帶回垂釣的魚兒回家享受一番。
目前石門水庫內的魚兒以大頭鰱、烏鰡、草魚及吳郭魚等最多,加上長期在水庫內存活,肉質更具甜美與肥大,相當受到釣客喜愛,無怪乎水庫沿線成為垂釣者的最愛。
由於石門水庫的魚兒屬於公有財產,除了當地的5、60名漁民可捕捉外,非法捕魚或者垂釣係違法,一經查獲至少要罰3萬元以上,最近又進入冬季,水庫週邊風勢相當強勁,在水庫一帶垂釣者除了需避開警方的取締外,也需注意安全,負責管理石門水庫的經濟部北區水資源局呼籲釣客切勿在水庫週邊垂釣,以免受罰又受到安全上的威脅。
作者: superper 時間: 2008-11-10 14:16
我很喜歡釣魚
罰錢!!?
有沒有那5~60名漁民的名單
我想拜乾爹
這樣可以合法釣魚啦吧
作者: qwe789456 時間: 2008-11-10 14:48
既然是公有財產為什麼一般大眾不能釣魚而少數漁民就可以捕魚 再者 在岸上釣魚怕發生危險 而在水上捕魚就比較安全嗎? 真是睜眼說瞎話 抗議啦
作者: 賴小范 時間: 2008-11-10 15:31
有時認為我们身為台灣人還真悲哀 可釣魚的地方不是禁釣就是污染到沒有魚或魚不能吃 吃 釣魚人休閒的地方一個一個禁 那何不乾脆說台灣禁止吃魚呢 真的是無奈
作者: YILI_WEI 時間: 2008-11-10 15:48
石門釣況用力給它貼滿滿......
說的話都是屁眼講出來的
作者: lin13151315 時間: 2008-11-10 16:01
沒錯 怎會有人說屁話
有人可以捕魚 竟然禁止其他人釣魚
真是從屁眼說出的話 真臭ˇ
:manto17: :manto17:
作者: onthuduong 時間: 2008-11-10 17:41
應該禁止飯受水庫里的魚類.想吃只能自己釣......
作者: 0926172997 時間: 2008-11-10 21:05
會不會太扯了呀
靠
那乾脆全台灣人都不要吃魚會不會比較快?
講那麼屁話
說的那麼好聽
這邊也不可以釣
那邊也不可以釣
都給你好不好? 什麼濫規定 政府會不會太自私了
補魚的就不危險 ?
毒魚 電魚的不去捉 只會規定我們這些釣魚的怎麼樣怎麼樣
機車勒 改喝白開水就好了好不好 無能就無能 自私
你會有報應的 凸
作者: 小花 時間: 2008-11-10 21:16
釣魚人比較好欺負ㄚ~所以才會沒地方釣~
釣魚人要硬起來~為了遊集法抗議~
我們也可為了休閒權益來抗議!!
[ 本帖最後由 小花 於 2008-11-10 21:20 編輯 ]
作者: 澎湖好熱 時間: 2008-11-10 21:22
曾文水庫VS石門水庫
一個可以釣魚VS一個不可以釣魚
我猜~我猜喔~是不是水庫有漁民就不給一般人釣~
還是有(玄機)
:unfish09: :unfish09: :unfish09: :unfish09: :unfish09: :unfish09:
作者: 友力 時間: 2008-11-10 21:32
石門水庫可釣不可釣跟我一點關西也沒有.....不過我還是要說一聲~~挖抗議啦!!
:@ :@
作者: math.916127 時間: 2008-11-10 21:40
這樣那全台灣的水庫裡的魚不就是公有財產了,那不就台灣的水庫魚都不能釣了。
真哭爸丫,這是“馬上好”效應嗎?
作者: 笨小然 時間: 2008-11-10 22:07
標題: 回復 1# 的帖子
看來以後只能去夜釣嚕!
我覺得石門水庫應該也要跟曾文一樣,劃定公告釣魚區域,而且在區域內釣魚不受限,像曾文就有4個釣魚區域,這就是種很好的例子。
作者: zaz8899 時間: 2008-11-10 22:08
真的是濫濫濫...政府...濫到牲畜無怨尤....怎麼不說..可以釣魚 不可以捕魚阿...我想((((((((乾 脆 都 不 要 買 魚 比 較 快 拉 ))))))都沒有人要買魚.....我看捕魚怎麼補...我看補內褲比較快拉
4
作者: a74721215 時間: 2008-11-10 22:56
挖!那台灣全部都要禁釣ㄌ,因為全部都是中華民國ㄉ領域,政府ㄉ財產.
作者: chenbrad 時間: 2008-11-10 22:57
標題: 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我要釣魚.......我要釣魚
作者: mk5903 時間: 2008-11-10 23:16
只好靜釣了~噓~
作者: kevin997 時間: 2008-11-10 23:21
這又是哪門子的道理
:@
只容許少數人捕魚
卻不能釣魚....真是夠了:@ :@ :@ :@ :@ :@ :@
作者: 台灣ㄚ隆 時間: 2008-11-10 23:24
;P ;P ;P 低調一點就好了!!!!!我也是有看到告示牌阿!!!!!這時候你就跟自己說:字不認識我!我不認識字!!!!看一下圖片吧!!!!!
作者: Ham 時間: 2008-11-10 23:33
台灣的政府,唉~不敢領教~
作者: cicgood 時間: 2008-11-10 23:57
我看要再一次把釣聯的力量集結起來再一次走上街頭再一次為台灣釣友發聲來維護釣友一個休閒的權益
作者: a173572000 時間: 2008-11-11 00:16
標題: 除了當地的5、60名漁民可捕捉
由於石門水庫的魚兒屬於公有財產,除了當地的5、60名漁民可捕捉外,非法捕魚或者垂釣係違法,<===公有財產....也就是大家的納稅錢 拿大家的錢 去放流 再給那50 60名的少數特定份子抓~~我可以告她們 圖利特定人士ㄇ??
說什麼風大危險~~到底是站在岸邊危險還是開著船在水庫裡橫行霸道危險?
說的好聽 說~都是人情義理 做~都是傷天害理
再者~~~拿大家的錢(稅金) 去請幾個原住民 打撈垃圾漂流木說對壩體會有危害 美其名是垃圾漂流木 誰不知道從上游流下來的寶(漂流木~紅豆杉檜木...等等) 都到哪去了 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別欺人太盛 逼上絕路 相信大家都不會好過.........
作者: 老鴨 時間: 2008-11-11 00:22
原來是屬漁民私有財產拉~政府為了那一點點人的利益,卻讓廣大的釣友吃單而不能盡情享受垂釣樂~不推廣正當休閑娛樂~奇怪人民不是享有垂釣的權利嗎?危險?怎摸會跟東北季風扯在一起呢!!那東北季風來~是不是所有戶外活動是不是都要取消?這個正腐~嘖嘖!!
[ 本帖最後由 老鴨 於 2008-11-11 00:26 編輯 ]
作者: a662099 時間: 2008-11-11 00:26
唉 真是悲哀呀~~~~~~~~~~~~~~~~~~~
作者: chenbrad 時間: 2008-11-11 00:56
標題: 不公平....我們要起來抗議
為何不能去釣魚...釣聯的朋友發聲吧!!!!!!!
一人一信.去抗議.
鄉親阿!!!!! 哩恭好謀!!!!!
世間還有天理嗎?????
不然我們就去包圍石門水庫管理局.....
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我看要再一次把釣聯的力量集結起來再一次走上街頭再一次為台灣釣友發聲來維護釣友一個休閒的權益> +1
作者: FESHER 時間: 2008-11-11 08:22
走走 上街頭去 給他用力的丟雞蛋 讓釣魚的人可以有正當的環境 不要搞的像是賊樣
作者: fashing 時間: 2008-11-11 09:07
怕出人命可以作好規劃,
如規定穿救生衣,或強制保險等等,
ㄧ味不公平的禁止只會凸顯主管機關的蠻橫無理!!
出來工作的人大家都知道要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也別太無理!!
作者: 魚迷 時間: 2008-11-11 12:09
請問各位大大哪邊可以申請漁民証 ? 這樣就可以合法釣魚了
作者: 伏而泰 時間: 2008-11-11 15:26
原帖由 台灣ㄚ隆 於 2008-11-10 23:24 發表
;P ;P ;P 低調一點就好了!!!!!我也是有看到告示牌阿!!!!!這時候你就跟自己說:字不認識我!我不認識字!!!!看一下圖片吧!!!!!
隆哥...不給釣..就給她靜釣吼...
作者: 小花 時間: 2008-11-11 17:55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8-11-11 15:26 發表
隆哥...不給釣..就給她靜釣吼...
伏大~我都是不給釣~我就下藥ㄟ~
這招不錯吧~不給我爽~我就給你也爽不起來!!

作者: chusen 時間: 2008-11-11 21:48
原帖由 小花 於 2008-11-11 17:55 發表
伏大~我都是不給釣~我就下藥ㄟ~
這招不錯吧~不給我爽~我就給你也爽不起來!!
小花大這樣太狠了!把魚毒死了,搞不好連人也會毒死ㄌ!
因為石門也是供給桃園地區民生用水主要水源
太狠了點!
還是請北區水資源局做點功課學學南部的"曾文水庫"規劃一些釣魚區供大家休閒~休閒~
說也奇怪"北區水資源局"~跟~"南區水資源局"都屬"經濟部"管
為什麼"北區"的腦筋這麼死ㄚ!
都不會變通一下
只知道"禁"而已
請"北區"應該到南區去觀摩!觀摩!吧!
作者: morgens 時間: 2008-11-11 22:09
最近我還看過有人開小船延水庫用獵槍打獵,不知石管局是瞎了還是聾了?還是專挑軟的吃?
作者: qwe789456 時間: 2008-11-11 22:38
馬上好?操!你們台灣人真的好騙!那是口號啦!三好加一好............死好啦......蝦咪政府嘛.....爛的口以.
作者: xu4rup3i 時間: 2008-11-11 23:01
看到此文~~真他XX,為啥不能釣~真氣人,應該要有改善方案吧!
抗議!抗議!
看來要學自由廣場的學生,靜坐抗議了。
作者: 阿毛 時間: 2008-11-12 01:00
由於石門水庫的魚兒屬於公有財產,除了當地的5、60名漁民可捕捉外
↑
既然是公有財產...為為什麼當地的5.60名漁民又可以捕捉~
這不是現在正熱潮的"侵占公共財產罪"嗎...
怪哩~如果水庫裡面的魚算公有財產~
那全台灣裡面所有的溪流池塘水庫~不全都是公有財產嗎~?
幹嘛不全台灣禁止釣魚....
這樣不是比較好~大家都不會爭了...ㄆㄆ
作者: alon838 時間: 2008-11-12 01:01
那現在是不開勸導單了喔.抓到直接罰嗎?
3萬以上!!天啊!景氣已經差到爆了.還3萬.
作者: chiangyiming 時間: 2008-11-12 10:01
怕出人命可以作好規劃,
如規定穿救生衣,或強制保險等等,
ㄧ味不公平的禁止只會凸顯主管機關的蠻橫無理!!
出來工作的人大家都知道要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也別太無理唉 真是悲哀呀~~~~~~~~~~~~~~~~~~~!!
作者: chiangyiming 時間: 2008-11-12 10:07
既然是公有財產為什麼一般大眾不能釣魚而少數漁民就可以捕魚 再者 在岸上釣魚怕發生危險 而在水上捕魚就比較安全嗎? 真是睜眼說瞎話 抗議啦
作者: 伏而泰 時間: 2008-11-12 14:28
原帖由 小花 於 2008-11-11 17:55 發表
伏大~我都是不給釣~我就下藥ㄟ~
這招不錯吧~不給我爽~我就給你也爽不起來!!
最近想嫖妓(鯽).難怪魚都不來吃.原來是你放藥吼...
作者: 來興檳榔 時間: 2008-11-13 04:13
我是想和大家簡單說一下為什麼石門水庫的魚民可以抓魚下網.....釣客不能釣魚....
很簡單因為石門水庫的每一條船每一年都要繳錢1萬多....
釣客有花錢去釣魚嗎?.........沒有.....
每一年魚民花的錢都去買魚苗放.....這樣才有魚ㄚ....靠他自己繁殖有限....
釣客有花錢去買魚苗放嗎?.......沒有....
我住石門水庫附近長大的....其實他不給釣魚......但不要太誇張其實警察也不會理你......
所以別氣了.......
就算去抗議也沒有用的.......
我在石門水庫也有一條小船....也每年花1萬多......我和警察說我有花錢....
可以在正大光明在船上釣魚嗎?......結果說不行......但可以網魚.....很奇怪吧....
但我不喜歡網魚.....因為不好玩......網魚又沒拉力.....還是釣魚爽....
現在也只有找地方餵養....自己釣自己爽.....這樣算一種的福利!
想開一點吧........找地方安靜釣魚別太誇張......就好啦....
釣魚被開單....我到是沒聽過.....會趕.....到是真的....
看到下面的白色戰艦就要注意........
檳榔偉報告完畢.........
[attach]70873[/attach]
作者: black721104 時間: 2008-11-13 08:38
這麼機車!!~~可以補不能釣~~有沒有搞錯!!
:u2fish1
乾脆水庫也改成地下化好了,封起來!!~~
8
作者: rrr123 時間: 2008-11-13 09:09
現在的政府真是不敢恭維..."馬"上無力....
無力就算了還去抱共產黨的大腿....
無言...
作者: e3223958 時間: 2008-11-13 09:14
其實那邊的人也很少真的是漁民吧,絕大多數都是賺個外快,平常也有工作,只是早點去搞些魚,再交個一萬多,就叫做漁民~~~如果可以,我想很多人也願意交個錢光明正大的釣,常常沒有能力辦好,就一味的禁止,從很多的溪就看得出來,所以他禁釣真的沒什麼好奇怪,就像其他的大大說的,不要太光明正大,或者晚上去,比較辛苦而已,誰叫我們愛釣魚?!釣魚無罪!!
[ 本帖最後由 e3223958 於 2008-11-13 09:18 編輯 ]
作者: 小花 時間: 2008-11-13 12:33
原帖由 伏而泰 於 2008-11-12 14:28 發表
最近想嫖妓(鯽).難怪魚都不來吃.原來是你放藥吼...
冬季到了~我也要在我們這邊找個妓窟~
好過個溫暖的冬天~

作者: 小花 時間: 2008-11-13 12:42
原帖由 chusen 於 2008-11-11 21:48 發表
小花大這樣太狠了!把魚毒死了,搞不好連人也會毒死ㄌ!
因為石門也是供給桃園地區民生用水主要水源
太狠了點!
還是請北區水資源局做點功課學學南部的"曾文水庫"規劃一些釣魚區供大家休閒~休閒~
說也奇怪"北區水資源局" ...
哈~剛剛好而已~
遇到這樣的政府~
是我們釣魚人活該~
誰叫我們喜歡上這樣的休閒就是該死~
真是狗娘養的~
以上發言純屬虛構
作者: 845S01 時間: 2008-11-14 11:45
只能網不能釣這是那門子規定ㄚ
大家都準備一張網看到條子就把竿子收取來把網子拿出來
我們是要網魚阿........
作者: abc1778 時間: 2008-11-14 18:33
幹.....只有一個幹.....去總統府釣魚.......
作者: ms6894 時間: 2008-11-14 18:57
原帖由 chusen 於 2008-11-10 14:11 發表
轉載本日新聞--桃縣/石門水庫禁垂釣 違者罰3萬元以上 桃縣/石門水庫禁垂釣 違者罰3萬元以上http://www.nownews.com/]http://l.yimg.com/tw.yimg.com/i/tw/news/newspartner2006/ettoday.jpg 更新日期:2008/11/10 00: ...
唉~~政府辦事不力~就用這一些所謂的生態~小搞搞~表示它有在做事...屁拉~~
公有財產是屬於人民的~不是一個國xx黨政府的
作者: sss9595 時間: 2008-11-14 20:18
只准州官放火 不准百姓點燈
真是笑死輪了!!!!!!!
作者: c808151.tw 時間: 2008-11-15 09:08
真是太超過啦!! 小弟才要學習釣魚就收到這種訊息
乾脆石門水庫加蓋好啦!!!
太過分了 欺負釣魚人嘛
作者: bigmango 時間: 2008-11-15 12:33
戒嚴時期來啦,以前禁海釣防共匪,現在禁水庫防臺匪啦!
作者: l020265308 時間: 2008-11-17 16:20
真的很無奈 台灣可以釣的地方很少
政府郤不弄個地方給釣魚休閒地方
釣魚也可以刺激地方的觀光(如日月潭,曾文水庫)
什麼都要限制 我勒xxx的水利局
作者: 蕭鄉園 時間: 2008-11-21 01:52
標題: 回復 10# 的帖子
合理懷疑官漁勾結把公有財產據為己有大撈特撈。
2008/11/16我和朋友在東湖公園岸郎大頭,整夜被破網掛斷,我猜一定是網子,後被我想法打撈到,但綁太牢拉不起,朋友睡醒才合力拉起半張網,丟在欄杆外,另半張仍在水裏,一位似是桃園漁會人員還來關切我不鳥他。
我只能說太不像話了,整個石門水庫明的暗的密密麻麻都是魚網,孰可忍孰不可忍呢!!
作者: 蕭鄉園 時間: 2008-11-21 02:05
標題: 回復 48# 的帖子
這牽扯不上政治,民xx黨政府時代,何美月和陳瑞隆擔經濟部長時就已經這樣,不是嗎?
作者: 蕭鄉園 時間: 2008-11-21 02:10
原帖由 abc1778 於 2008-11-14 18:33 發表
幹.....只有一個幹.....去總統府釣魚.......
這牽扯不上政治,民xx黨政府時代,何美月和陳瑞隆擔經濟部長實就已經這樣,不是嗎?
作者: smile 時間: 2008-11-21 08:38
對!
釣魚修身養性~~別扯到政治
~~用力推~~
作者: abane 時間: 2008-11-22 07:35
個人淺見喔...雖然有禁釣.有說要罰款.
但是.基本上條杯杯.應該沒這麼殘忍吧.
剛剛看了一下.應該還是以"趕"為主吧.
剛剛的檳榔大大也有說.只要不是太誇張.
應該也是可以"靜靜"的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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