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鄉 | 溪流名稱 | 封溪範圍 | 封溪時間 | 保護管理規定 | 封溪法律依據 |
南庄鄉 | 蓬萊溪 (南河) | 南庄鄉西村西溪橋以上蓬萊溪(南河)、八卦力溪及其支流共約21公里。 | 自96年10月25日起全面實施保護,如有必要時由本府另行公告開放日期。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南庄鄉 | 東河溪 | 南庄鄉西村西溪橋以上東河溪及其支流共約86公里。 | 自96年10月25日起全面實施保護,如有必要時由本府另行公告開放日期。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大湖鄉 | 大窩溪 | 大湖鄉大寮村阿缺潭以上大窩溪及其支流共約6公里。 | 自94年10月6日起至98年12月31止。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大湖鄉 | 坑尾寮溪 | 大湖鄉武榮村忠孝橋以上坑尾寮溪及其支流共約3公里 | 自94年10月24日起至96年12月31日止。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泰安鄉 | 八卦力溪 | 泰安鄉八卦村一鄰錦卦吊橋以上八卦力溪及其支流共約8公里。 | 94年1月7日起全面實施保護,如有必要時由本府另行公告開放日期。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獅潭鄉 | 新店溪 | 獅潭鄉新店溪新店一橋至新和橋段,包括支流大東勢溪、小東勢溪及鄰近向東牌之野溪共約18公里。 | 94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保護,如有必要時由本府另行公告開放日期。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西湖鄉 | 西湖溪 | 西湖鄉湖東村楓廚溪口以上至高埔村法龍橋以下之河段 | 自96年4月3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三義鄉 | 烏眉溪 | 三義鄉雙潭村烏眉溪上游萬興橋起至下游雙潭一橋止之河段6500公尺 | 自96年9月30日起至99年9月29日止。 | 封溪禁漁期間禁止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植物,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款之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
歡迎光臨 釣魚聯合國 ()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