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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bogag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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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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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0-5-14 21:25:39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北縣全縣一天400人???????
' y  c' h0 N& @" q/ M
$ d6 ?8 O5 z8 z光坪林北勢溪5/1應該就超過500人了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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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0-5-15 00:42:59 | 只看該作者
腦殘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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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0-5-15 11:17:30 | 只看該作者
一定要收費的話  先把詳細的管理辦法一條一條列清楚
. K  n- Y, }0 {- d看收到的錢如何運用  每年都要把每條河川的保育成果公告提報
, V( w% W- i' M- z, s" h每年放流幾種多少魚苗 做了多少河川環境的改善育維護
, f. T0 j6 `0 |4 j抓了多少非法捕魚的案例 以供大眾一起來檢驗 8 D5 N; D/ Q' N6 @. C
大家心服口服再說 真是快幹三字經了 全國都這樣學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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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0-5-18 15:06:33 | 只看該作者
封溪 ! 封到店家都沒生意作了~就像三峽大豹溪延路的店家生意~
8 q" [& @. D. p6 i) t- \  d說到底還是要百姓的錢嘛~假保育之名來鍊財嗎~這樣的官員這樣的政策真是"死要錢"!! 真正的問題又沒解決還是沒魚ㄚ~~越釣越小支~只要魚不要帶回去就永遠有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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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0-5-19 01:52:45 | 只看該作者


十條魚要價300元且一人一竿 ,覺得收費太超過了,如果可以再降低收費標準到一張100元,覺得大家可能還能免強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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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0-5-19 09:20:28 | 只看該作者
300元真ㄉ太誇張 還限制魚貨...
4 s! h2 s) z) Y/ K& y100元還差不多可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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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0-5-19 12:57: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的帖子

真是的我也搞不懂,休閒的地方也要收費,而且最扯的是這一段(農業局說,未來開放垂釣,未滿18歲者須由滿20歲者陪同請證,垂釣僅限「1人1證1竿」,每次只能攜走10條魚(吳郭魚等外來種除外),釣獲保育魚種,必須放回溪流)各位評評理,要釣你吳郭魚我還需要大老遠舟車勞頓的去野外釣哦,我家後的公園裏一大堆。我個人倒是覺得既然要收費是不可改變事實,那就應該學日本大魚多少公分可帶回,保育類或太小則要放回溪裏去繁殖,這樣才比較合理吧。不然你收我三百元,要我帶回吳郭魚,這這這這這這這會不會太無言。  
5 A$ D  F" D; X( x" x那我本人又有一個質疑,當地的山產店的那些苦花,溪魚是那裏來的,而且一隻比一隻的大隻,這又是重那來的阿,難道他們當地的山產店也捉十隻,這真的是留給人無限的想像空間阿。既然打著是復育的口號,那是不是這些的店家也要有人來檢查一下吧。還當地的居明雷。
- k, `" s8 i  a9 d# a, o看了這篇文章只能說這些吃大x的x員們,我真是服了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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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0-5-20 02:17:59 | 只看該作者
當地的山產店的那些苦花,溪魚是那裏來的業者回應進口的>>>>>>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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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0-5-20 22:30:09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文好像在去年就喧騰一時.% P& ~+ R& U: c0 R* W
當時是說要做個類似普查.
2 }! g% t+ n+ r/ l. N- w了解各界看法再提報縣府.5 h- q0 k0 H/ _
不過沒幾日就強行通過並實施.
. `4 x( ?. i. o  k責任都推給學者生態評估團隊.8 y. g' G1 |) M) f( v
收費措施的是是非非.我們南部人不想懂?( l/ @0 i* `& I
只想請問有關單位.用電.用炸的是否比照一般收費?' J* k- Q2 E, h$ J
如果是..馬上擇期北上.不然太晚會被在地人搞光.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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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0-5-21 01:01:20 | 只看該作者


一人一天限抓十尾,大概是我們的長官認為整條溪都是虹鱒吧?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贊成禁止抓太小的魚,而且一定要嚴格執法,特別是用電的跟網的,一定要重罰!(原諒我又再癡人說夢了,那些山產店的老闆跟股東都是地方上的有力人士,還抓哩?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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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發表於 2010-5-21 18:15:42 | 只看該作者
這是甚麼政策?怎麼都不聽聽我們這些釣友的心聲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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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發表於 2010-5-21 21:36:06 | 只看該作者
用選票來唾棄這次8 E# p; N! `/ A, w9 p) X
國民黨新北市的候選人
* m& c  d% k/ `( B, f. T  O# O& G  o沒給教訓永遠不會清醒 :unfish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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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發表於 2010-5-22 00:17:17 | 只看該作者
不要多說!糾糾來去抗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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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發表於 2010-5-23 08:37:52 | 只看該作者
如果真的台北縣全縣溪流開放釣魚,
: `+ _' v/ }, u4 F7 B! L( g大家最想去哪裡釣???
/ X% U3 f/ ~! ~: C! b) X我是想去雙溪鄉境內北勢溪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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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發表於 2010-5-23 13:21:21 | 只看該作者

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

日前到金瓜寮溪遊玩發現整條溪滿滿的魚,最大的都有30公分,其實封溪護魚還是有成效的,至於開放要付費我是OK,但只能拿10條魚回去,那乾脆一條魚也不准帶回,釣完後請政府退回300元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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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發表於 2010-5-23 19:18:50 | 只看該作者
乾脆以后封竿好了300大洋拿去買秋刀魚都還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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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發表於 2010-5-23 19:30:1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5# 的帖子

那就付300元隨釣隨放!!!
) c& `# Y4 g$ X! i* p* C# k" J5 Y9 I; l) d7 Z* u2 ~/ Z) F- a' X
回家時再去跟他拿回那300元囉....$ R; z- K3 l" Y

5 S/ K0 }/ u  t; Q$ j  y10條魚要300元) I0 @+ s, V7 g/ h# z6 j9 \. Z
' O3 \0 i9 c3 A, n' {/ j
以為是高級魚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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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發表於 2010-5-24 20:42:41 | 只看該作者
違法在河川 亂到廢棄物ㄉ都不ㄑ抓~~還有一些排放廢水ㄉ到底有沒有每ㄍ月檢查 & G9 g$ |' S5 }, b
違法捕魚ㄉ一堆怎麼不ㄑ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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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發表於 2010-5-24 20:53:32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分享資訊  我到覺得這樣是很好的規範 這樣才可以保護魚類資源 只是立法要立好一些免的一些網魚客破壞資源 還有就是費用而低一些才對 因該像國外依樣一次收費就一個魚期才對費用不太高才對小地的個人見解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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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樓主| 發表於 2010-6-1 18:43:26 | 只看該作者
除了收費之外,有以下幾點疑惑:4 ~; j; \9 a3 n3 x, b5 e0 I8 v5 p5 w8 S
1.縣府是否能夠"專款專用".用於魚類的保育0 w7 b  H7 T5 J
2.有無放流魚苗的計畫?還是需要靠自然的成長?4 ~2 d. T; g' b5 X+ {
3.是否能有效阻止對於帶走超過規定的魚貨?(例如路檢)6 l( ?8 Y0 w7 ?2 M  U" B
4.對於禁區山產店溪魚的來源調查9 m8 f. O, j+ a3 U: T* [7 R7 G0 X8 F+ f
5.是否收費即代表可以亂丟拉圾?(已繳清潔費)6 _  G$ I1 o+ H$ t% C
6.如有釣上來的魚任其曝屍荒野(不帶魚)有法可管嗎?
$ I2 @2 ?# e% b0 t( {5 n2 [0 z* R" I還有許多沒想到的問題& Z8 A  p8 W4 @6 R$ ]+ ?( y# A$ W' t. w
不是光收錢就能解決
+ Y( i2 U& X- M6 i繳了錢是否代表就能亂搞一通
& [0 _* p/ }# D# C$ p6 Q. Z8 ?應該要有更嚴謹的規範( ^+ k! A! y2 {2 @" I/ x
而且需要上網公告所有細節8 n6 v- m8 ^$ q+ O& e, f! a9 {
以及經費使用流向
3 W4 R6 v1 m0 l以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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